林译小说语法特点初探
提要: 文章从词法和句法两个方面对林译小说文本进行语言学层面的考察和分析。林氏译文在语法方面的诸多表现都与文言系统的早期文本存在或远或近的距离,即便与更为晚出的章士钊文言政论相比也差异明显。林译文本语法特点考察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对林氏译文语言及其特点本身的认识;其二,以林译为视点,探寻同一时期各类文言翻译文本的彼此差异;其三,在宏观层面促进“欧化文言”研究整体框架的建构。
关键词: 林译小说 语法 文言史 欧化文言
〇 引言
作为近代中西文化思想交流与碰撞的缩影之一,清末民初的文学翻译文本在此期的翻译成果中具有重要地位,而在诸多的文学译著之中,以林纾翻译的小说(以下简称“林译”)最具影响,堪称典范。林译语言最主要的特点是崇古而又趋今,具有一定的杂糅性,异质与欧化特征明显。对林译语言总体面貌及特点的归纳总结,有助于促进此期文言译本认知体系的建构,同时也有助于探寻其对现代汉语形成与发展的影响,并由此而显示其汉语史意义与价值。
本文是我们林译语言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此前我们曾以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翻译出版的《黑奴吁天录》(以下简称《黑奴》)为主要语料,进行了初步的、尝试性的考察,由此而对林译语言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和认识1。然而,限于篇幅以及时间等因素,以上考察只是“示例”性的,因此还无法揭示林译语言的总体面貌,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对更多项目的调查,从而形成相对全面、完整的认识与表述,而这也就是本文的重要目标。
本文是在此前基础上的后续性研究,因此在语料选取上与此前总体保持一致,即仍以林译《黑奴》为主要考察对象,辅之以同一版源的林译其他作品2,另外还选择几类其他文言作品作为比较和参照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先秦文言,以《左传》(岳麓书社,2015年)为基础,同时参考北大 CCL 语料库先秦部分;
二是唐宋仿古文言,主要是《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大全集》(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该文集共选录唐宋八大家散文 193 篇;
三是近代文言,分别取《桐城派文选》(安徽人民出版社,1984年)和《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章士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前者收录清代桐城古文派主要作家的作品 137 篇,后者收录专用文言写作的章士钊 1903 至 1927 年间的文言政论文章 152 篇。
以上三类文言文本虽然各具时代特征,但是共性特征非常明显突出,这就是均统摄于“传统文言”的精神与框架之下,在语言面貌上有极高的一致性。当然,就具体情况而言,我们也考虑到了语料的时代及个性特征。以近代文言为例,桐城派古文之“义法”为林氏文言创作的重要根基,以之为对比语料可以看出林氏著、译语言的区别所在;至于章氏政论,虽然其文体风格有别于林译,但二者在“欧化”倾向方面有着共通之处。
如果着眼于同先秦“正统”文言的对比,林译语言大致有两种取向,一是用旧,二是出新。本文主要就后一方面进行考察与分析,因为这方面的表现能够真正反映林译语言的特点。
就出新而言,几乎在林译从词汇到语法的各个方面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以下我们立足于语法,从词法和句法两个方面来择要进行考察、分析与说明。
一 词法方面
词有虚实之分。如果说实词是建筑用的砖瓦石料的话,那么虚词则是把它们凝为一体的黏合剂。相对于实词,虚词更能体现文言语法的实质、特点与神韵,而虚词方面的发展变化往往比实词更具根本性,也更加重要,所以这里我们就几类典型的虚词来进行举例性的分析与说明。
(一)介词
与典范文言相比,林译文本在介词方面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使用传统所无的介词,二是在文言旧词的基础上产生新的发展变化,以下各举一例进行说明。
“同”代表了前一种情况,此词的介词用法不见于先秦文言。向熹(2010:456)3指出,“同”作为中古汉语新生的介词,是由其动词义“共同”虚化而来的,作用是引进共同行动的人物或比较的对象。此外,书中还指出近代汉语中的介词“同”另有引进动作对象的功能。对于介词“同”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吕叔湘等(1999:535)4归纳为四种:一是表示共同、协同、跟,二是引进动作对象,三是表示有无关联,四是引进比较对象。在表示上述意思时,使用介词“同”的最典型格式是“同+NP+VP”。
我们在《左传》中一共检索到182个“同”的用例,多用作谓语中心语或状语,未见“同+NP+VP”等与介词用法有关的句法形式;唐宋仿古文言语料中有76 例,均沿袭上古文言用法,未见明显变化;清代桐城派文选 146 例中仅有1例介词用法,出自林纾之手,即:
(1)余食既,同陈氏二生霞轩、诒孙,亦出城荡舟为湖游。(林纾《湖心泛月记》)
近人章士钊选集中,未见“同”的介词用例。
我们在《黑奴》中一共检索到“同”的用例 156个,有16例用作介词,其中表示“共同、协同、跟”的14例,引进动作对象的2例,未见表示关联和引进比较对象的用法。例如:
(2)意里赛曰:“吾主父方同一贩子语。”(第一章)
(3)且美国之自由,盖同英伦力争而得。今吾之自由,必当力与美人争之。(第十一章)
按,例(3)中,“同英伦力争”和“与美人争之”前后呼应,“同”和“与”两词正可互相发明。
综上可知,林氏译文中的介词“同”系取自中古以来的白话,或清末民初的口语,而非正统文言自身。至于林氏小说译本之外的古文写作中也出现了同样的形式和用法,我们认为可能是受其译文的影响5。
林译中的介词“向”基本是沿用正统文言,但是有明显的发展变化,所以代表了其介词使用的另外一种类型。
“向”的本义为朝北的窗户6,引申为“朝向”的动词义,再引申为表示方向、朝向的介词(介词义又写作“鄉”或“嚮”)。太田辰夫(1958[2003:235])7和向熹(2010:164)8等都认为,上古汉语的介词“向”一般用来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向。
我们在《左传》中一共检到2个这样的用例,如:
(4)秦伯素服郊次,鄉师而哭曰……(《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唐宋仿古文言中,共有“向”52例,未见有介词用法;桐城派文选共有33例,其中2例用为介词,均出自一人之手,例如:
(5)于是向先生拜,且辞曰:“奴等得事扫除泉下矣。”(戴名世《画网巾先生传》)
我们在《黑奴》中一共检到94个“向”的用例,其中22例用为介词,例如:
(6)阿娘急装,将向何处去耶?(第五章)
(7)克鲁乃向其夫曰:“尔何不同行?”(第五章)
(8)尔意尚欲向我索赎金耶?(第四十一章)
以上3例分别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向(这种用法共9例)、引进言语行为的对象(共7例)和引进非言语类动作行为对象(共6例)。用法与意义均远比先秦文言丰富。进一步检索《块肉余生述》,共得介词“向”97例,相对应的三类用法的数量依次分别为41例、27例和29例。
章氏政论文集中,共有162 个“向”的用例,其中22例用为介词,表示动作方向的6例,引进言语对象的7例,引进非言语动作对象的9例,总体而言与林译有较高的一致性。
综上可以看出,与先秦文言、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桐城派古文相比,林译和章文中介词“向”的语法意义和功能均有很大的发展。如果说林、章二人译、作有何不同的话,那就是林译这一用法介词的使用率远高于章文:我们在“林纾译著经典”丛书中一共检出介词“向”248个,其中表示动作方向的121个、引进言语对象的 63 个、引进非言语动作对象的64个,即便是考虑到林译的文本容量(字数大致为章文的两倍),彼此的数据对比依然相差较大,而这大致能够说明章文比林译“文”的程度更高一些。
(二)连词
与介词用法相比,林译连词使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语法功能层面,下面以“无论”为例来进行分析与说明。
在典范文言中,连词“无论”作为复合虚词,系由副词“无”和动词“论”组合演化而来,起初用在复句的后一分句句首,表示把论述推向新一层次,大致可以译为“更不必说”9。太田辰夫(1958[2003:311-312])10指出,作为主从句中表示“不限定”意义的连词,“无论”的典型用法是加在疑问句或疑问词之前;相比其典型用例,“无论”位于并列成分前面的用法与现代汉语有一定的距离11。向熹(2010:471、481)12认为,中古时期产生的连词“无论”有两种功能:其一是用在复句的前一分句句首,以便后一分句表示意义上的递进;其二是表示在任何条件下结果都一样。两者分别对应递进连词和条件连词。吕叔湘等(1999:560)13指出,现代汉语连词“无论”用于含有表任指的疑问代词或表选择关系的并列成分的句子里,表示在任何条件下结果或结论都不会改变,后面有“都”或“也”与之相呼应。
《左传》中没有见到“无论”的用例,CCL 语料库先秦文本中仅检到1例,但与连词用法无关;唐宋仿古文言中同样未见用例;桐城派文选中检到3例,也没有连词用法。
我们在《黑奴》中一共检索到20个连词用例,有19例用为条件连词,其中如前引太田辰夫所说加在疑问句或疑问词之前的典型用法 13 例,占比超过68%;未接疑问成分的6例,占比不到 32%。19 例中有7例带呼应成分,其中“均”4例,“悉”2例,“皆”1例,它们均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都”,例如:
(9)无论贵贱之人,既莅会,则皆以朋友目之。(第十一章)
(10)故《圣经》之言,无论何语,悉与吾意契合。(第十六章)
(11)媚利此时,焦怒甚深,无论何人何事,均加指斥。(第二十四章)
除上述条件连词用法外,另有1例用为让步连词,义同“即使”:
(12)无论君能长谈至一夜之久,吾亦万无倾耳之隙。(第九章)
林译十部作品中,共检到120个相关用例,其中11例用为动词词组,占比9%,其余109例用为连词,占比91%。连词用例中,101 例用为条件连词,占比约93%(其中系联任指疑问成分的61例,占比60%);另有8例用为让步连词,占比约7%。
章氏文集中一共检到165 例“无论”,其中22例为动词用法,占比超过13%,其余143 例用为连词,占比近87%;所有连词用例均为条件连词,占比100%(其中系联任指疑问成分的101例,占比71%),未见让步连词的用例。
由此可见,相比先秦文言、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桐城派古文,林译小说和章氏政论文集中的“无论”均以用作典型条件连词为主要功能,而太田辰夫(1958[2003:312])14指出,即便和古白话相比较,这种用法也是很新的。
对于林译有而章文无的作为让步连词使用的“无论”,我们在 CCL 语料范围内进行了考察,发现这是清代以后才有的特殊用法。例如:
(13)我也是个爽快人,说一句,是一句,无论穷到讨饭,也决计不来累他。(《官场现形记》第二十二回)
(14)本院只知道唐朝的国法,不知道误国的奸臣;无论他是太后的内侄,也要尽法惩治的,而况汝等这班狗党!(《狄公案》第三十一回)
由是可见,林译与当时的白话有更加密切的关系。
(三)副词
本部分中,我们讨论两个副词,一个是“都”,另一个是“另”,二者均不见于先秦正统文言。
先看“都”。
《左传》中一共有“都”24 例(不含人名用字),皆为名词,与副词无关15。唐宋仿古文言中一共检到“都”28例,其中名词27例,仅1例为副词用法,即:
(15)度囊中尚可支一岁有余,至时别作经画,水到渠成,不须预虑,以此胸中都无一事。(苏轼《答秦太虚书》)16
桐城派古文中一共检到副词“都”5例,皆表示总括,其中有3例出自林纾之手。
吕叔湘等(1999:177)17指出,现代汉语副词“都”有三种用法,一是表示总括、全部,二是表示“甚至”,三是表示“已经”。我们在《黑奴》中一共检索到12个副词“都”的用例,其中表示总括的10例,表示“甚至”的2例,未见表示“已经”的用法。
前者的用例如:
(16)时天渐向黑,女奴默坐,都无声响。(第十二章)
(17)奴之诡谋鄙图,彼都不省,宗旨但厚奴耳。(第十六章)
后者的用例如:
(18)儿至可怜耳,乃渴睡都无所知,亦知主人卖尔乎?(第五章)
经考察,《黑奴》中的用例均与否定词共现,未见例外情况。另检索《块肉余生述》,共得副词“都”57例,其中表示总括的52例,表“甚至”的5例,同样未见表示“已经”的用法;所有用例中,42例与否定词共现,15 例未与否定词共现。
章士钊文集中一共检到副词“都”27例,皆为总括用法,其中9例用于否定句,18例用于非否定句。
综上可以看出,与先秦文言、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清代桐城派古文家的著作相比,林译作品和章氏政论中的副词“都”均与正统文言区别明显。相对于章氏政论,林译中副词“都”无论在用例类别还是具体用例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数量优势。此外,从语义搭配上看,林译“都”总体上更倾向于跟含有[+否定][+消失]等语义特征的句法成分共现,这一点也与章文略有不同。
以下再看副词“另”。
“另”与“另外”的副词功能基本相同,均表示动作、行为在原有的范围以外发生或及于别的对象18。
我们在本文所划定的先秦及唐宋语料中未检索到“另”,CCL 语料库中所检到的最早用例出自唐代,即:
(19)俄而罹母忧,另擗逾制。(《大唐监察御史裴炎故妻刘氏墓志铭并序》)
桐城派文选中仅检到1例,即:
(20)故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刘大櫆《论文偶记》)
《黑奴》中一共检索到13个副词用例,如:
(21)主人常谓吾之倔强,均尔指使……,逼吾另娶一人。(第三章)
(22)河之对面为迦南,迦南则另有所属,埃及之威不能至。(第七章)
进一步考察林译著作,十部作品中一共检索到副词“另”38例。
章士钊文集中一共检到6个“另”的用例,其中5例用作副词,1例为指代词。
这样,就副词“另”的使用与否及其具体使用情况而言,林氏译文不仅有别于先秦文言、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桐城派古文,也与章氏政论文差异明显,反映的依然是其“远文言而近白话”的特点。
二 句法方面
相对于单个虚词来说,句法面对的是更大的组合单位,因此情况往往比前者更加丰富多样。在不同的时代与阶段,总会有一些常用的、甚至是“标志性”的句法单位,它们的显现、退隐以及发展变化,往往更能反映和代表语法的发展变化,因此在一般的历时研究中往往更受人们的重视。
以下我们就从词组和句子两个方面来举例分析林译的语法特点,前者我们考察两种框架结构,后者考察两种句子形式。
(一)两种“介词框架”19
汉语中有不少作为一个独立单位使用的框架结构。如果说一般词是单个的建筑材料(如砖瓦)的话,框架则是一些大小不一的组构件,并且在不同的时代与阶段,它往往会有较大的变化,因此也是考察林译语法特点的一个很好窗口。以下我们讨论两种介词框架。
一是“在X中”。
“在X中”是从古代一直沿用到今天的框架结构,但是在不同的时代其内部组合关系及外部语法功能并不完全相同20。这一结构在先秦文言中一般用为述宾词组,例如:
(23)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24)三邪者在匈(胸)中,而又好以权谋倾覆之人断事其外。(《荀子·王霸》)
在此基础上,“在X中+VP”这样的连谓结构的出现,为相关介词框架的重新分析与最后形成提供了句法环境,例如:
(25)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澹漠焉。(《庄子·缮性》)
倘若采取适当从宽的判定标准,即根据以“在”为中心的句法结构在语句中是否依附于谓语中心语来进行判断21,类似下面两例的“在X中”便可以分析为介词框架,即:
(26)在菩萨、僧中说法不坏色,何以故?(《佛说般舟三昧经‧行品第二》)
(27)菩萨在三昧中立者,所见如是。(同上)
至于严格意义上的介词框架“在 X 中”,主要出现在古白话文本中,继而成为现代汉语介词“在”的典型用法之一,“指动作发生或事物存在的处所”22,主要用于谓词性结构之前,形成“在X中VP”格式。
我们以 CCL 语料库的先秦语料为考察范围,仅检索到“在 X中”45例23,其中“在X中 VP”这样的句法形式仅有3例;唐宋仿古文言中一共检索到 10 例“在 X 中”结构,未见“在X中 VP”形式。
桐城派文选中检到6例“在X中”,未见“在 X 中 VP”式。
我们在《黑奴》中一共检索到“在X 中”结构27例,其中可进一步分析为“在X中VP”的11例,比例为41%,例如:
(28)明日,圣格来在精舍中观书,汤姆侧立注视。(第十八章)
(29)此在文明有识目中观之,美之畜奴,英之雇佣,厥罪均矣。(第十九章)
(30)虽然,尔我在此主母手中度日,尚不如其别托他人之门。(第二十九章)
检索《块肉余生述》,得“在X 中”结构 160 例,其中“在X 中 VP”94例,占比约59%。
章士钊文集中一共检索到 62 例“在 X 中”,其中“在 X 中 VP”式 12 例,占比为19%。
由此可见,与先秦文言、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桐城派古文相比,林译“在 X中”结构的外部语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发展变化,即便是相对于较为后起的章氏政论文体,也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分布差异,而这显示的仍然是二者“文”“白”之异。
二是“当 X时”。
据陈昌来(2014:126—127)24调查,介词框架“当 X时”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其中的X基本上都是体词性成分25;到汉代,X项出现了谓词性成分或主谓结构,东汉以后谓词性结构逐步增多。
吕叔湘等(1999:148—149)26指出,介词“当”在表示时间时,可以用于以下三种框架结构之中:一是“当+小句/动+的时候(时)”,二是“当十小句/动+指数量+时间词语”,三是“当+小句/动+以前(之前)/以后(之后)”。显然,“当 X时”与第一种形式相对应。
我们在《左传》中一共检索到2例“当X时”,X项均为代词,例如:
(31)当是时也,晋不可敌,事之而后可。(《左传·襄公九年》)
唐宋仿古文言中一共检索到 11 例“当 X时”,其中 X 项为体词性的8例(代词6例,名词2例),X项为谓词性的3例(动宾式2例,主谓式1例),例如:
(32)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韩愈《张中丞传后叙》)
(33)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同上)
桐城派文选中检索到 11 例“当 X时”,其中 X项为体词性的8例(均为代词),X项为谓词性的3例(主谓式2例,偏正式1例),例如:
(34)当其时,直指可荐隽不疑,执金吾可荐龚胜。(刘大櫆《答吴殿麟书》)
(35)孰知当芗泉先生罢官时,同朝行辈中,必有相侮笑者,讥毁者,畏罪累而不敢附和者。(吴敏树《书谢御史》)
《黑奴》中一共检索到8例“当 X时”,X项均为谓词性成分,其中5例为主谓结构,可以看作典型的小句,例如:
(36)吾坚忍已极,当主人勒归时,未敢抗辩。(第三章)
(37)当爱密柳晤见其夫时,已久遣意里赛归寝。(第五章)
(38)李格理当凯雪授棉操法语时,气已大挫,常欲与之和解。(第三十五章)
为了进一步了解林译“当 X时”的构成和使用情况,我们又检索了《块肉余生述》,共有22例,X也全部都是谓词性的。
章士钊文集中一共检索到“当 X时”57 例,其中X 为体词性的 16 例,谓词性的 41例(主谓式34例,动宾式3例,偏正式及联合式各2例)。
综上可以看出,林译与先秦文言、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桐城派古文的主要差别,即在于“当X时”框架中谓词性 X所占的比重,或者从另一角度说即体词性 X 的有无;由此而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数量对比,而章文则处于二者之间,这说明它与林译相比更接近于正统文言。
此外,我们在《块肉余生述》中还检索到9个“当时X时”形式的用例,如:
(39)尔之爱我,实逾吾分,即以当时未怀二心时,已不足当君之爱矣。(第三十一章)
(40)祖姨生平好洁,故此两小屋汛扫一无纤尘,较诸当时充裕时尚为严整。(第三十七章)
(41)吾当时定约时,家况原不如是。(第三十八章)
经考察,此类结构始见于唐代,但用例不多,CCL 语料库五代以前文本中仅见3例,如:
(42)当时黄帝上天时,二十三管咸相随。(李贺《苦篁调啸引》)
(43)当时窟内结集时,不计高低相赞举。(《敦煌变文‧维摩诘经讲经文》)
我们认为,此类结构中的“X时”是对“当时”的说明,二者构成复指短语,也可以看作一种特殊的叠架结构27,这种不见于传统文言的用法,也表现出林氏译文与先秦文言及后代仿古文言的差异。
(二)两种句式
句子是完整独立的表义单位,同时也是语法研究的主要对象,以下我们以两种常用句式为对象,考察其在林译中的使用情况。
其一为处置句。
汉语处置式共有两种形式,一是“将”字句,二是“把”字句。就二者在现代汉语中的差别而言,主要是“文”“白”之别,前者有比较浓厚的书面语色彩,因此口语中基本不用;后者则呈中性色彩,口语与书面语中都经常使用。二者的上述差别与它们产生时间的先后有直接关系,根据刁晏斌(1986)28的考察,作为处置式的“将”字句在中古汉译佛典中即有用例,而“把”字句一般认为产生于唐代。
清末民初的通俗文学作品中,“把”字句已是应用最广的处置式,但是我们在林氏译文中却并未见到29,而同样的意思用“将”字句表达的却并不少见。这一现象颇具意味,我们对它的理解和解读是:林氏在进行文言翻译时,有比较明确的文体意识,他试图创造一种“用古而不泥古”的文体形式30,而其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利用各种非文言系统的语言资源。当可以利用的语言资源有选择余地的时候,林氏自然会趋向于选择跟文言有更高适配性的形式,以维持或达成其译文内部风格上的一致性。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所以林译中只有“将”字句而无“把”字句。
如前所述,传统文言中没有处置式,而我们对唐宋仿古文言和桐城派文选进行检索,前者共检到“将”197 例,未见有处置式,后者共检到“将”105 例,亦未见处置用法。至于“把”字句,更是不见用例。
《黑奴》中“将”字句共有41例,其结构有的相对简单,有的比较复杂,例如:
(44)君若将此美奴鬻南省倭里恩城,必得厚值。(第一章)
(45)君心吾极爱重,初不欲将此事奉告。(第五章)
(46)马利亚悲不自胜,几将其首埋入一幅素巾之内矣。(第九章)
处置式中有的表示致使义,蒋绍愚等(2005:359—360)31指出,致使义处置式罕见于唐以前文献,而其在《黑奴》中却不乏用例,如:
(47)君所行事,令余闻见,将一腔热血以恐怖而生冷气矣。(第十一章)
(48)因念苟以吾身奴于人家,亦必如是,于是将严法切勒之力渐渐懈弛,人图自便。(第十九章)
林氏十部译著中,“将”字共出现 2178 次,文例繁杂;章氏文集中,“将”字也较常用,共出现631次,同样难以梳理。为此,我们在词性标注网站和语料检索软件的辅助下,对林译和章文中的“将+NP+VP”结构进行了条件筛选32。十部林译作品中,共筛选出“将”字句 103例;章氏文集中,共筛选出“将”字句50例。结合两种语料的字数来看,二者“将”字句的使用数量大体相当。
从“将”字句的内部构成来看,就结构层次而言,林译“将+NP+VP”格式的“VP”中,73 例为单层结构,30例为多层结构,例如:
(49)迨倭立微亚遣赛里倭,遂将其语言反复咀嚼。(《吟边燕语‧婚诡》)
(50)尔行虽远,而见夫之日转近,吾将尔力值一一攒拾而藏之。(《黑奴》第二十一章)
章文中相对应的单层结构和多层结构分别为40例和10例。由此可见,林译“将”字句多层“VP”占比明显高于章文,说明其更具复杂性,这种复杂性说明林译对“将”字句的使用程度远高于章氏,而这也是二者“文”“白”程度差异在一个方面的具体表现。
其二为比较句。
比较句是表示比较关系的句子,自《马氏文通》将其分为平比句、差比句和极比句三类之后,学界基本沿用这一划分。
我们的考察对象是林译中以“不如”为标记的差比句,它属于吕叔湘(1956)33所划分出的“不及”类比较句式。
吕叔湘等(1999:102—103)34总结了“不如”用于比较句式的6种具体形式,结合比较句的参比主项、参比客项、比较词以及比较事项或比较结论等构成要素来看,与本文拟考察句式相对应的是第二种,即“(X)+不如+Y+A”式35;结合吕书所举用例来看,X和Y既可以是体词性成分,也可以是谓词性成分。
《左传》中“不如”共出现90次,其中52例为“(X)+不如+Y”,而未见有“(X)+不如+Y+A”式,即便是与前者形异实同的“(X)+不如+Y+之+A”也仅有2例,即:
(51)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请使衰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52)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左传·成公五年》)
按,以上两例中的“衰之文”和“捷之速”均为“主语+之+谓语”结构,而这种形式背后的理据是:就典范文言中出现在宾语位置上的主谓词组而言,在主、谓之间插入取消其独立性的“之”是唯一合乎语法规则的操作。
这种情况同样反映在其他几种文言语料中:唐宋仿古文言中,共检到20例“不如”,未见有“X+不如+Y+A”及“X+不如+Y+之+A”式;桐城派文选中一共检到 21 例“不如”,其中3例为“X+不如+Y+之+A”式36,未见有“X+不如+Y+A”式;章氏文集中一共检到 101 例“不如”,其中“X+不如+Y+之+A”式共7例37,同样未见到“X+不如+Y+A”式。
《黑奴》中,“X+不如+Y+A”式却并不少见,例如:
(53)吾辈女流,性情不如丈夫坚壮,动辄生畏。(第八章)
(54)君既欲行,吾别导君以捷径,不如君来路险。(第九章)
(55)此礼拜堂,吾可终不往,不如读报善,彼牧师所言,不过云奴宜畜,奴贱而主贵。(第十六章)
值得注意的是,例(54)中的形容词具有[-褒义]的特征,这种语义搭配与现代汉语的语用惯例以及使用者的语感存在一定差异(详后)。
对于这种不同于典范文言的差比句式,就 CCL 语料范围的检索结果来看,最早甚至可以上溯至先秦,但极为罕见,例如:
(56)墨子曰:“吾不如为车輗者巧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此类句式的真正流行,是在中古以后。
根据魏培泉(2001)38中古平比句“X+如+Y+A”源自上古“X+如+Y+之+A”形式的观点,可以推知,上述“X+不如+Y+A”式差比句与上古“X+不如+Y+之+A”形式理应存在相同的联系39。与此同时,我们在林氏译文中也找到了相当数量的“上古式”用例:
(57)吾自思良不如伯爵之幸也。(《茶花女》)
(58)饮食衣服,当不如吾家之善。(《黑奴》第二十八章)
(59)薏麦苓此时心中,虽以极污秽之言詈之,极凶悍之鞭击之,犹不如“吾宝”两字之难受。(《黑奴》第三十二章)
按,结合前文所述可以看出,例(59)中“X+不如+Y+之+A”的形容词 A同样具有[-褒义]的特征,而同类用例在林译文本中并不少见,再如:
(60)亦宜训导小海雷,须以自由质点置其脑纹之内,庶异日自立时,或不如吾之窘。(《黑奴》第十一章)
(61)虽吾之恩杀于小主人,然既小主人劝我,我亦不如前之少恩矣。(《黑奴》第二十七章)
考虑到“X+不如+Y+之+A”式与“X+不如+Y+A”式之间的源流关系,且两者共存于林译文本,我们有理由认为两种形式对形容词语义特征的选择存在共通之处,即相对于现代汉语而言只是表达客观比较,尚未形成排斥[-褒义]类形容词的语用倾向。
综上所述,林氏译文中的比较句,就“不如”类差比句式而言,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承自上古的“X+不如+Y+之+A”式,二是流行于中古的“X+不如+Y+A”式。由此可以看出,林译文本相对于先秦文言和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桐城派古文具有明显的发展变化;相比其“X+不如+Y+A”式的运用,较为晚出的章氏政论文体表现出了更为浓重的“古旧”色彩。
三 小结及余论
(一)林译语法特点小结
林译语言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本文开头所说的“崇古而又趋今,具有一定的杂糅性,异质与欧化特征明显”,而这些在语法方面同样也有非常充分而又明显的表现。
上述特点自然由比较而来。本文选择的比较对象分别是先秦文言、作为唐宋古文运动代表性成果的八大家仿古文言、清代桐城古文派的代表性作品,以及民国初期章士钊的古文。前边三类均属于“正统”的古文及拟古文,而章文则属“欧化的古文”40。
我们的比较首先是求同。由这一方面来看,林译与上述各对象之间有巨大的一致性,具体表现则在遣词造句的各个方面,由此可以明确它们均为文言一系的言语作品,并且前后之间有非常清晰的继承关系,而这也是我们进一步做求异比较的基础。
求异的比较当然是我们工作的主体,在这方面,总体而言,林译与正统一系的文言差异最大,这说明林译对典范文言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偏离,也可以说代表了文言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所达到的一个较远点。林译对典范文言的偏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彼无此有。以上讨论的介词“同”、副词“另”,以及“当 X时”叠架结构等均属这方面的表现,因此不再赘述。
二是彼有此无。比如,在先秦文言及唐宋仿古文言中,当表人宾语(近宾语)由疑问代词(最常见的是“谁”)充任时,经常需移至动词前,形成一种特殊的“近宾+动+远宾”式双宾结构,例如:
(62)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之病矣,渍甚,国人弗讳,寡人将谁属国?”(《吕氏春秋·贵公》)
(63)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41
我们考察了十部林译作品中与“谁”有关的所有202 个用例,未见到上述用法,但是注意到以下形式:
(64)余亦不辨女之点首,其意谁属,私心则谓女之点首,必向我也。(《现身说法》第二十三章)42
可以看出,在相似的语境下,林译没有采用更为“古雅”的先秦形式“谁属其意”,而是选择了将远宾一并提前的表达方式。
三是形同实异。上文讨论的连词“无论”、介词框架“在 X中”等即属此类。
四是此消彼长或彼消此长。比如,由于“将”字句的较多使用,传统文言中同义或基本同义的句式(像用介词“以”提宾的句子,如“以尔贿来,以我货迁”)在林译中自然会有所减少,而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我们采取与前文“将+NP+VP”同样的筛选条件对十部林译中的“以+NP+VP”结构进行了检索,仅检到30例此类句式,例如:
(65)爱姜那果以钱授小特老,小特老得钱往寻小安的。(《吟边燕语‧李误》)
(66)余归时,即以此事述之祖姨,祖姨闻之甚注意。(《块肉余生述》第四十章)
林译对传统文言的偏离大致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与牵引:一是作品原语言的影响,比如框架及句式均有对应的外文原式,这有可能是促使林氏弃传统古文而用新形式的重要原因;二是受近代以来白话的影响,近代白话最常见的载体,就是“说书人语”,典型的就是话本、小说等,而林译的性质与之相同,这样在语言要素的选择上,自然也更易受其影响;三是难以避免受翻译者自身口语的影响,这一点从林氏古文作品中也出现一些与译本相同的语法现象上,或可得到一个方面的证明。
林译与章文的共同点相对较多,这说明,它们作为文言“欧化”的一系,所表现出的共性的一面,即在传统文言的基础上掺杂进较多的外来因素。在上文中,我们也着力比较了林译与章文在相同基础上的不同,总的倾向是后者的文言性高于前者。究其原因,或许有以下几点:一是翻译与创作之别,二是小说与政论的文体差异,三是二人语言策略与语言追求的不同43。
(二)林译文本的语言学价值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本文开头提到的《清末民初文言译本的语言研究价值》一文中已经做过讨论,主要包括林译语言自身的意义与价值及其汉语史意义与价值,以下再就后一方面做进一步的讨论。
按照汉语史及其研究的传统,人们主要持古代、近代、现代的三分观,并且把三个阶段与汉语文体一一对应:古代汉语与文言对应,近代汉语与古白话对应,现代汉语与今白话对应。在建立了这样的对应关系以后,各阶段的研究对象就实现了固化:古代汉语只研究文言文,而在近代汉语以后的阶段中,就再也不会去研究它了,无论本阶段内的文言与传统的典范文言有多大的不同,或者是产生了哪些发展变化,均一概被排斥在研究范围之外,而对林译文本自然也不能例外。
近年来,在对传统汉语史及其研究的反思中,我们越发认识到当年吕叔湘先生提出重新划分汉语史版图,即把它分为语音史、文言史与白话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44,并且对文言史进行了较多的讨论45,以下对林译文本语言学价值的讨论主要就是着眼并立足于这一基础之上。
在文言史的观念与框架下,林译堪称一块重要的有待开垦的处女地,有巨大的语言学价值,具体而言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作为当时诸多文本形式中的一种,跟其他文本共同构成清末民初书面语言的实时面貌。我们曾经呼吁对清末民初语言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因为此期语言研究长期以来基本呈空白状态,而此时正处于近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的衔接点上,同时也是现代汉语的初步形成和前发展阶段,重要性不言而喻,研究的意义和价值巨大46。一个时代的语言总体面貌和实时样态,由该时代所有言语作品的语言来共同构成和呈现,而作为此期言语作品中数量众多、影响巨大的重要一种,林译无疑对了解和认识此期语言面貌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我们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缺少了林译,对整个此期语言的认识就有缺环。
其二,作为文言译本,其真实的语言面貌有较高的认识价值。以往的林氏译著研究大多围绕作品翻译过程及其方法、文本内容、林译对当时以及后世的影响及其文学史地位而展开,只有少数成果在文学研究范围内初步涉及林译语言的文体风格问题,未见有语言学层面的具体研究。在前期“示例”的基础上,通过本文的考察,我们进一步确认,可纳入通俗文言范畴的林译文本在语法层面的诸多表现都与先秦文言、唐宋仿古文言以及成文时间相距不远的桐城派古文存在着或远或近的距离,即便是与相对晚出的章氏文言政论文体相比也依然存在明显差异47。我们认为,林译的上述诸多表现,与它作为翻译文本的特点和某些规定性有直接的关系。另外,同样是文言翻译作品,林译与同样影响巨大的严复所译《天演论》也有很大的不同,这一方面与不同译者的翻译理念及文体观等有直接的关联,另一方面也与文学作品与政论文体的自身要求与规定性有关,而如果能借助二者之间的比较,我们在这方面定会有所收获。
其三,作为欧化文言的样本,其所具有的认识意义和价值。在学术界,“欧化”早已成为一个有极高认知度的概念,而在语言学界,谈到欧化,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外来词语或外来形式,而所有这些几乎都是与白话文联系在一起的,即所谓“欧化白话”。其实,不仅白话有欧化现象,文言同样也有欧化,比如上文提到,胡适就称章士钊的古文为“欧化的古文”,即欧化文言。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语言学界,无论欧化的古文还是欧化文言,都是认知度极低的概念,而这就反映了相关认识与研究的滞后。其实,近代以来,从《圣经》的深文理与浅文理翻译,到传教士的汉语文言写作,再到国人的文言翻译与写作,欧化文言早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系列”,形成了一个既有内部一致性又有各自差异的庞大集合。比如,本文的比较对象之一章文,与林译的关系就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上述共性与个性,而我们提到的严复所译《天演论》自然又与二者有所不同;此外再如曾使一时洛阳纸贵的梁启超“新文体”,大致又代表了欧化文言的另一种面貌。尽管对欧化文言的整体尚未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正式提出,但是我们相信,无论在汉语史还是文言史的视角下,抑或是在文学史或文化史的框架中,这一研究都有巨大的内涵、意义和价值,而在这一研究中,林译作为一个很好的样本,更具有独特的意义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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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晏斌、刘兴忠《清末民初文言译本的语言研究价值—————以林纾的文言翻译文本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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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的是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林纾译著经典”丛书,该丛书所收林译小说共十部,分别为《巴黎茶花女遗事》《吟边燕语》《拊掌录》《现身说法》《迦茵小传》《不如归》《离恨天》《黑奴吁天录》《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块肉余生述》等。为行文方便,在不影响理解的前提下,引文出处标注多采用书名的截取形式如《黑奴》《茶花女》等作为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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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熹《简明汉语史(修订本)》(下),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5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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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3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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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心泛月记》刊于1910年出版的《畏庐文集》,写作时间应在《黑奴》翻译之后,所以受后者影响的可能性极大。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我们将另文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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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说文解字》:“向,北出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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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1958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译本,第23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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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熹《简明汉语史(修订本)》(下),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6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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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61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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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1958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译本,第311-31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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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田辰夫所举的“非典型用法”用例为唐代王勃诗句“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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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熹《简明汉语史(修订本)》(下),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71、48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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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6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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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1958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译本,第31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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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说文解字》:“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从邑,者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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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金主编《古今汉语虚词大词典》(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收“都无”,释义为“动词性结构,表完全否定,可译为‘毫无’‘一点儿也没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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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7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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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北京大学中文系1955、1957级语言班编《现代汉语虚词例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322—32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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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来(2002,2003)着眼于传统语法的称名以及介词和后续成分的相对独立性,将“在……上/中/下”“对(于)……来说”等结构称为“介词框架”。本文对相关语法现象的考察沿用这一称名,但是考虑到实词虚化过程(动→介)的历时性以及各语料文本之间同形格式纵向比对的需要,行文中相关结构的前项并不仅限于介词,详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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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1989 [2005:151])认为,“在”字真正成为介词,是在晋代以后。这也就是说,先秦文言中的“在X中”结构只能是与“介词框架”同形的动词词组。 (王力《汉语语法史》(1989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5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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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80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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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64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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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14例“在其中”,不在统计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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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来《汉语“介词框架”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26—12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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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此时的“当X时”还不能称为“介词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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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48—149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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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王海棻《六朝以后汉语叠架现象举例》,《中国语文》1991年第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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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晏斌《“把”字句的产生和演变》,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8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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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氏政论文集中仅检到3例“把”字句,均出自白话色彩浓重的《造邦》一文,同样不具有代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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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尝云:“凡学古而能变化者,非剽与袭也。”“当于平时用功,沉潜体认古人用心所在,……一到行文,当有自家把握,临时去取。”见林纾《春觉斋论文》,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90—9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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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绍愚、曹广顺主编《近代汉语语法史研究综述》,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59—36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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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词性标注网址为 http://www.aihanyu.org/cncorpus/CpsWParser.aspx,检索软件为 HyConc。“NP”长度限定在10个字符以内,“将+NP”前后的成分长度限定在100个字符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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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56年),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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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02—10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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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A分别代表参比主项、参比客项、比较事项(多为形容词),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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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海峰先生之文……,义理不如望溪之深厚,而藻采过之。”(方宗诚《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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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以知争性不灭,国立总统,实不如立君之较为安宁。”(章士钊《无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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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培泉《中古汉语新兴的一种平比句》,《台大文史哲学报》,2001年第5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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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X+不如+Y+A”为差比句式,并非“X+如+Y+A”平比式的简单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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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胡适对章氏文言作品的“定性”,见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胡适文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00-23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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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例及相关表述引自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北京:语文出版社,1992年,第56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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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意谁属”即“属谁其意”或“属其意于谁”。《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7版)“属意”条释义为“意向专注于(某人或某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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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有内涵,无论从文体学的角度,还是文言史的角度,都值得进行专门的对比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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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江蓝生《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序》,语文出版社,198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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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刁晏斌《“文言史”及其研究刍议》,《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七辑,商务印书馆,2010年; 刁晏斌《传统汉语史的反思与新汉语史的建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2期;刁晏斌《关于文言史的几个问题》,《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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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晏斌《试论清末民初语言的研究》,《励耘学刊》(语言卷)2008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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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文选取的考察项目而言,以先秦正统文言为参照,林氏译文总体上趋于通俗,而章氏政论文体总体上则相对保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