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四地“被”字句对比考察——两岸四地被动句对比研究之一
摘要:两岸四地“被”字句及其使用有同有异。就异的方面来说,台港澳三地受外语的影响更大,因而使用范围有较大的拓展,在句子结构上也有一些明显的不同。从语义来看,大陆[+如意]“被”字句的用例更多,反映了本地的社会生活实际,而新兴的另类“被XX”的大量出现和高频使用也独具特色。台港澳之间在“被”字句的使用上也有一些差异。两岸四地“被”字句除了差异外,也有一定程度的融合。
关键词:两岸四地;被动句;“被”字句
O 引言
“被"字句是汉语中一种源远流长的句子形式,在两岸四地的现代汉语中都比较常见,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中却有一定差异,因此有必要进行对比考察,在此基础上再作进一步的研究。
本文以两岸四地2011年1-3月份的报纸各约100万字的新闻报道为语料,对其中的“被”字句进行了穷尽性的考察分析,将主要就以下有较为明显差异的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一是语义倾向,二是使用范围,三是句子结构本身。
一 语义倾向的差异
“被”字句的语义倾向是人们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王力先生(1943)曾经指出,“被动式所叙述,若对主语而言,是不如意或不企望的事,如受祸,受欺骗,受损害,或引起不利的结果等等”。1后来(1980),他又根据随机搜集的一些例子所得出的统计数字,再一次明确指出“被动式的作用基本上是表示不幸或者不愉快的事情(约占统计用例的90%)”。2这—观点基本为后来的学者们所接受,人们虽然指出由于受外来语言的影响等,后起的一些句子突破了这一传统的限制,但是就多数用例来说,“被”字句主要还是表示不如意以及不企望之类事情的(本文为了指称方便,把这一语义倾向简称为[-如意]义)。
关于“被”字句的语义倾向,有两个问题有进一步明确的必要:
第一,[-如意]的语义指向。
在以前的相关表述中,不少人都认为[-如意]义只是指向主语的,如上引王力先生的话即是如此。
其实,实际的情况可能还要复杂一些。据我们观察,[-如意]义除了指向主语即受事者以外,也有指向其他对象的。笔者(2001)曾就近代汉语用例对这一问题进行过讨论,指出在“被”字句中,不幸或不如意意味针对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针对受事者即句中主语,这种情况最为多见;二是针对叙述者或“叙述主人公”即作者,也就是站在他的立场上,句中叙述的事实是[-如意]的;三是针对出现于句中的其他对象。3另外,有时叙述者与受事者的立场是一致的,此时则不妨认为具有同时针对二者的双重指向。
以上几种情况基本也适用于现代汉语,在我们考察的语料中大致也都能看到相关用例。第一种情况不烦举例,第二种情况的用例也相当多,例如:①
(1)这样的逻辑,恐怕也正是警察奉命参与征地拆迁的逻辑,正是一些“跨省追捕”闹剧被制造的理由。
“闹剧被制造”一般是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对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不如意、不企望的事情,而这也正是作者的立场,作者借用这样的句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类句子中,叙述对象通常是具有[-生命]语义特征的事物类名词。类似的用例再如:
(2)昨天上午10点,地铁10号线知春路站通往13号线的换乘通道内仍弥漫着焦糊味,连接换乘通道和乘车大厅的两部扶梯已被断电,乘客须从左侧扶梯步行至乘车大厅,另一部扶梯则被封闭。
第三种情况最为复杂,因为有很多在句子中出现甚至于未出现的成分,都有可能成为实际上的受事者。以下就常见的形式举例说明:
(3)饲养员抱起小豹,想让小狼也吃几口奶,但被打断吃奶的小豹显得十分不满,在饲养员手里不停挣扎,嗷嗷乱叫。当一个“被”字式用作定语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多见),“遭受”义往往指向的是它所修饰的中心语,上例即是如此。
(4)“接待门”之后被曝存在私费公报公车私用等行为海门市审计局长停职接受调查此例属于“蒙后省”,所以“被曝存在私费公报公车私用等行为”的也就是后句的主语“海门市审计局长”
(5)遇事先推卸责任,似乎已成为许多政府官员的本能反应。无论是将事故责任推给老天爷,还是不允许记者拍照,这都是欲图遮盖真相、害怕真相被公开的一种表现。此例中“害怕真相被公开”的是上文出现的“许多政府官员”,因此“真相被公开”指向的也正是他们。
(6)一名加油站工作人员称,“可能是被涨价搞疲了,以前涨得多,而且频繁,这次涨得少,有的人不在乎了”。此例中“被涨价搞疲了”的人,可能并未出现在句子中,如果硬要在句中找,那只能是最后一句的“有的人”
第二,[-如意]义的表达和确定。
“被”字句[-如意]的语义倾向主要由句中的述语动词来直接承载和表达,如“打、判刑、批评”等“坏词”;其次由动词的附加成分来表达,如“被判三年徒刑——被判无罪”“被人尊重—被人不尊重”等。除此之外,整个句子往往也会起明确或确定语义倾向的作用,比较以下两组用例:
(7)a.此后黄某再次来到长安商场门前准备销赃,被恰巧从此经过的丁某认出来。在周围市民的帮助下,丁某当场将黄某控制住,随后赶到的民警将其带走。
b. 赢得比赛的感觉太美妙了,当然,还有走在路上被人认出来的感觉。
(8)a.我们虽然买了房,但户口还在老家,按照市里的划片,娃儿被分到一个很远的小学读书,走路得一个多小时。
b. 经过半年的艰苦学习后,他被分到了享誉全军的沈空某航空兵师。这让他兴奋不已。
以上内容并非本文主旨所在,我们作出相关说明,一是为本文以下的考察和分析提供较为清晰的背景知识,二是还想借此指出,虽然人们对这一句式的研究已经有近百年历史,②但是仍然有进一步拓展和加深的空间。
如前所述,“被”字句在两岸四地都是比较常用的被动形式,表1显示各地语料中“被”字句的用例数及其使用频率。
表1两岸四地“被”字句数量对比
总字数(万) | 用例数 | 频率(‰) | |
---|---|---|---|
大陆 | 108 | 1435 | 1.3 |
台湾 | 106 | 749 | 0.7 |
香港 | 109 | 1503 | 1.4 |
澳门 | 102 | 819 | 0.8 |
上表显示,大陆与香港“被”字句的使用数量基本持平,台湾与澳门也相差不多。至于为什么在语言使用的很多方面都有相当程度一致性的台港澳地区会在“被”字句的使用数量上有较大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与以下三个因素直接相关:
第一,我们所选用的语料。香港关于2011年3月日本大地震的报道远多于台湾与澳门;对2010年8月菲律宾前警员劫持香港旅游观光车事件的后续调查也有比较多的报道,而在台澳两地,由于多少有些时过境迁,相关的内容极少见到。此外,港报对刑事案件、各类事故等的报道,数量也远多于台澳两地。而上述几方面的内容,通常是最易于使用“被”字句的。所以,如果把上述因素考虑进去,台港澳地区“被”字句使用数量的实际差别可能并没有表1所显示的那样明显和突出。
第二,历史原因。在台港澳三地中,香港地区受英语的影响最大,因此语言的“英化”程度也是最严重的,一些香港学者曾就“被”字句的使用来说明这一点。比如,游达裕批评香港中文“很多地方都受恶劣欧化的影响”,他所列出的第一个表现就是“被动语态”的大量使用,举例如“这地方被称为天堂”(建议改为“这地方有天堂之称”或“大家把这地方叫做天堂")。4
第三,台湾“被”字句用得少,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其他同义句式用得更多。比如我们这一研究系列的另一篇论文《两岸四地“遭”字句对比考察》显示,台湾专表[-如意]义的“遭”字被动句与“被”字句的数量对比是1:3.82,而这一比例在香港是1:9.13,澳门是1:8.82,大陆是1:39.09,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释大陆“被”字句用得多的原因。
下面我们再来看两岸四地“被”字句在语义倾向方面的差异。
表2两岸四地“被”字句语义倾向分布对比
-如意 | +如意 | 中性 | ||||
---|---|---|---|---|---|---|
用例数 | 百分比 | 用例数 | 百分比 | 用例数 | 百分比 | |
大陆 | 1006 | 70.1 | 175 | 12.1 | 254 | 17.7 |
台湾 | 575 | 76.8 | 35 | 4.7 | 139 | 18.6 |
香港 | 1208 | 80.4 | 68 | 4.5 | 227 | 15.1 |
澳门 | 543 | 66.3 | 58 | 7.1 | 218 | 26.6 |
吕叔湘和朱德熙两位先生(1952)曾经讨论过“被”字句应用的“相当严格的限制”:“被”字底下一般要有宾语,引进主动者,这是形式上的限制;被动式叙述的行为,对于主语(即被动者)大都是不愉快的,这是意义上的限制。在现代文章里“形式上的和意义上的限制都已经打破”,而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则是“受了外国语的影响”。5
表2反映的就是“限制都已经打破”后的状况。在语义倾向的分布上,两岸四地基本也是大同小异。
就同的方面来说,主要是语义倾向仍然是[-如意],虽然与王力先生所统计的90%相比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但“主流”未变。就异的方面来说,体现在[-如意]语义倾向用例一定程度上的减少,当然是因为表[+如意]义以及无所谓如意与否的[+中性』义句子的增加而造成的。
从[+如意]义的用例来说,大陆与台港澳地区差异明显,由此可以反映出二者社会生活的某些差异。大陆地区这样的用例多,与其社会生活有密切联系。比如,从2011年起,北京地区购车必须先以摇号方式获得资格,其他地区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的购买和租住资格,往往也要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于是“被摇中”就成了一个[+如意]义的表述形式。此外,社会生活以及人们在某些方面关注程度的提高,也使得某些[+如意]式“被”字句有了较高的使用频率,从而使这类用例的数量进一步增加。比如,现在整个社会对天灾人祸(如地震、洪水、矿难、车祸等)的关注程度大大提高,相关报道频见报端,所以像“被解救、被救出”等都有了比较高的复现率。
其他用例也大都具有这样的“中国(大陆)特色”。从所用的中心动词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一是“选任”类,如“选为、选中、选拔、提升、提拔、选聘、选举、推选、任命”等;
二是“采录”类,如“录取、录用、邀(请)列入、列为、采纳”等;
三是“评称”类,如“评为、誉为、称为、尊为、奉为、传为”等;
四是其他类,多表示具体或抽象的“授予”义,如“解救、肯定、重视、宣传、授予、表彰”等。
除社会生活的影响和决定外,台港澳地区[+如意了义的用例远少于大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是三地只表示[+如意]义的“获”字被动句(如“获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用得较多。据我们统计,这一句式在台湾、香港、澳门的使用频率分别约为大陆的2.8倍、7.3倍和5.4倍。6
从[+中性]义的用例来看,大陆与港台地区相差无几,而澳门则相对高一些,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被”字句使用的特色。我们选择了以下几个组合形式作为关键词,在大陆、香港和澳门报纸语料中进行检索,所得结果如下:
被喻为 | 被问到 | 被视为 | |
---|---|---|---|
澳门 | 5 | 11 | 4 |
大陆 | 0 | 0 | 6 |
香港 | 5 | 9 | 6 |
相对于总用例数而言,以上三个组合形式澳门的使用比例最高,特别是“被喻为、被问到”,在澳门与大陆之间是有无之别,反映了二者之间较大的差异。其实,虽然香港与澳门语言运用的一致性最高,但是在这方面也有类似的有无之别,比如在澳门出现的“被贯彻执行、被落实推行”等,在香港就没有用例。
总的来看,澳门“被”字句的[+中性]语义倾向用例较多,主要是因为以下一些中心动词使用得比较频繁:
认为、称为、看作、说成、定为、评为、列为、接受、理解、接纳、派往、传播、形容(为)布置、要求
二 使用范围的差异
在“被”字句的使用范围方面,台港澳三地有较强的一致性,由此就在一些方面形成了与大陆较为明显的差异。
2.1 由大陆方面看
由大陆一方来看,两岸四地“被”字句的主要差异之一,是这一形式的使用范围在大陆有了新的拓展,这表现在被许多研究者称为“被XX”的结构形式的大量产生和广泛使用上。比如,有人在论文中列出了127个能够出现在这一结构形式的各类词语,7而这也就等于列出了127个不同的用例,可见其数量之多;有人更是在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9月10日的网易新闻中,搜集到这样的结构形式498个,8则更显其使用范围之广、频率之高。
关于这一形式,有以下两点应当强调:一是表义上,其在沿袭[-如意]语义倾向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被动遭受的意味,以及传统“被”字句中没有或不明显的“被强迫、被愚弄、被做主”等附加意义,9或者如有人所说,增加了[-自主][-自愿][+嘲讽]的语义特征;10二是结构上,其更像是—个“结构槽”或“词语模”,可添加的成分除传统的及物动词外,还有大量的不及物动词以及形容词和名词等,成为这一句式在形式上的最大发展与变化。
据笔者考察,似乎可以归入此类的最早用例见于台湾地区。台湾廖信忠所著的《我们台湾这些年》(重庆出版社,2009),记录了1984年震惊一时的江南案。江南本名刘宜良,是台湾的驻美记者,在美期间写了《蒋经国传》并在美国报纸上连载。台湾当局认为江南是在污蔑蒋家因而心生不满,所以通过黑社会派人赴美“锄奸”,并最终在旧金山暗杀了江南。此事后来被曝光,民众知道了台湾当局原来与黑社会有联系,于是当局为了转移话题、拾回形象,开始了大规模的扫黑行动,把很多黑社会老大关进了监狱。在介绍了这一事件及其连锁反应后,书中有一句话:“那几年的流行语是:‘他被江南了………。”由此看来,最晚到1984年,台湾就有了与传统意义和用法不同的拓展型“被”字句。另外,沈怀兴曾经引用的台湾作家龙应台刊于《文汇报》1993年10月31日文章中的“在北京被吵架”,似也离传统“被”字句更远而离此类“被”字句更近。11
然而,今天的台湾报纸上,在我们考察的范围内却难见这样的形式,而在大陆地区的报纸中,则有如下用例:
(1)实际上,公务员同样是“被义工”了。如果没有白纸黑字的文件,很多机关干部可不会去上街维持交通秩序,这也是“被”了。
(2)一旦这个领域的官商勾连可以如此这般无本万利,那些原本可能清白一生的官员,是多么容易被诱惑、被染黑、被铁窗。以上两例中,出现在“被XX”中“XX”位置上的“义工”和“铁窗”都是名词,正可与上边提到的“被江南”相比较。以下两例则分别用了通常不会用于一般“被”字句的述宾词组和形容词:
(3)严查被上楼不能走过场。
(4)地方政府高调宣传被评为“最具幸福感城市”,当地群众却为“被幸福”起哄抱怨,这种创建活动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引起公众反感。
在我们考察的台湾报纸中上述用法的“被”字句仅见以下一例:
(5)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表示,企业家首要是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善待员工、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五大责任,不能“被慈善”,而慈善也不能仅是口号,须成为公民内在自觉行为。12很显然,这一例只是“引用”而非“创造”
以下一例的“被捐款”则与大陆现在的用法形同而实异:
(6)林右昌说,蔡英文并没有打算公布过去捐款明细,因为“这会对被捐款的对象造成困扰,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这里的“被捐款”显然系指接受捐款,而绝非在不情愿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地捐出自己的钱。
在我们考察的香港报纸中上述用法的“被”字句只发现了以下2个用例:
(7)在十二五规划制定过程中,香港有舆论称香港是“被规划”。13
(8)中国人从来只能“被代表”,怎能反过来代表政府。句中的“被XX”都加上引号,表明了它的独特性以及非常用性。
另外,香港报纸还出现了例(7)的“扩展式”:
(9)在“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中,香港涉嫌被内地规划。14
在我们考察的澳门报纸中,则根本没有见到上述用法“被”字句的用例。
2.2 由台港澳方面看
由台港澳一方来看,两岸四地“被”字句使用范围的最主要差异,是上引吕、朱二位先生所说“形式上的和意义上的限制都已经打破”的用例数量远多于大陆地区,其具体表现,就是在大陆通常不用“被”字句表达的意思在台港澳地区却可以、甚至于经常使用“被”字句。比如以下二例:
(10)而他在香港检查颂诗的户体时,竟在腹腔内见到脑袋及其他器官被放在一起,而头颅内就塞满布碎,以固定头形。(香港)
(11)至今仍未处理罚单的违规人士名单交至出入境部门,当事人有可能因此被延误出、入境时间。(澳门)例(10)即出于前述的香港关于菲律宾人质事件的后续报道,仅就结构而言,句中的“被”完全可以不用(我们在大陆报纸中就没有检索到“被放在”的用例),但是就表义来说,这个“被”却是有价值的,因为它明确以至于突出了作者(也是整个香港人)立场上的[-如意]意味。例(11)中“被”的情况与例(10)相同,只是突出的是当事人而不是叙述者立场上的[-如意]意味。
如果句子不具有上述表义倾向,那自然就另当别论了,而我们此处所指,主要是这种情况:在[+中性]甚至[+如意]类的句子中台港澳用了“被”字,就像下边的句子,而相同的意思大陆经常采用“无标记”形式,例如:
(12)什么时候能够被深深唤起那股熟悉的印记?(台湾)就整个华语地区的表达习惯来看,这句话恐怕都不能算是特别顺畅的,而如果去掉“被”字,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上例多少有点“极端”,但实际上与此相类的不那么极端的例子是相当多见的,例如:
(13)因此,商港改制公司,应该被定位为一种过渡性的安排,而应将商港公司的民营化,列为长期最终目标。(台湾)
(14)尽管塑料不能生物降解或者充当肥料,但它完全可以被回收利用。(香港)
(15)米德尔顿将于四月二十九日在位于英国首都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举行婚礼,而婚礼上的伴郎和伴娘二月十四日终被揭晓,分别由威廉的弟弟哈里王子和新娘的妹妹皮帕来担任。(澳门)15
上引吕叔湘、朱德熙所说“受了外国语的影响”者,一部分就是指这样的句子。关于这一点,有香港学者甚至从“语病”的角度作了以下的分析:“汉语被动句少于英语,一般只在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中使用,下边的即受其影响:‘他被选为学生会主席’。(注应改为‘获/当选为’)。此外,在被动句中,受事者如果是没有生命的事物,而又无须交代施动者,一般都不须使用‘被’字,如‘下午七时,八号风球被悬挂’。”16
台港澳地区“被”字句使用范围大于大陆的另一个表现,是用于未然的情况更多一些(其中尤以香港为最)。本来,“被”字句是表示“遭受”的,而所谓遭受,通常都是已然的行为或事件,所以传统的“被”字句很少用于表示已然之外的其他时相。
这一点,在大陆基本还是如此,而在台港澳地区,却有相当程度的突破。以下用例都属于此类:
(16)花莲区农业改良场表示,下周也会带着精选的兰花前往台北花卉博览会的争艳馆展出,让花莲县境内所培育出的蝴蝶兰之美被大家看见。(台湾)
(17)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有关罪行最高可被判罚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香港)
(18)一般的认知是,个别的文化或价值不应该被置于其它文化之上。(澳门)
以上用例在大陆大都可以(有时甚至是必须)去掉“被”,当然也有的通常会另外措辞。
一般的研究者都认为,台港澳地区语言的“洋化”程度比大陆高,主要是受英语的影响更多、更大,上述两类用例则从一个小小的方面证明了这一点。因为“港式中文”受英语的影响最大,所以类似用例最多,如前所述,这也正是香港“被”字句用例数远多于台湾与澳门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 句子结构本身的差异
两岸四地“被”字句结构本身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被(O)V”中的“V”或“OV”上。下面通过与大陆地区用法的比较,对台港澳方面的特点择要进行讨论。
3.1 较多使用光杆动词
在大陆地区,使用光杆动词的“被V”形式并不少见,但它们多是一些有一定凝固性的组合(如“被偷、被抢、被杀、被捕、被抓”等形式),或者是出于韵律等方面考虑而采用的,如以下的例子:
(1)户外广告用语粗俗将被查。
(2)位于长沙县开元中路易初莲花购物商场一楼发生火灾,多人被困。
但是,如果“被”的后边出现介词宾语,即取“被OV”形式,大陆地区一般就会避免使用光杆动词,比如一般不用“被水淹”,而通常会用“被淹(没)”“被水淹了”等。所以,像以下台湾地区的用例就都不见于大陆:
(3)刘怡君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小时住屏东乡下,晚间骑脚踏车因照明不足,曾差点被车撞。
(4)林坤福表示,除邮差被狗咬伤以外,过去三年还有三千多人次被狗追。
(5)如果邮差是被家犬咬,中华邮政公司会协助追究狗主责任,流浪狗则会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处理。
(6)族人不太清楚桥是谁出钱盖、堤防谁要做之类的问题,只是很希望部落声音被政府听。
香港也不时能见到类似用例,但似乎不如台湾多,例如:
(7)作者不仅要面对恶劣环境,而且很多时候性命更受到威胁,有一回在科索沃,作者被机关枪指,也不晓得惧怕!
(8)东松岛市一间医院一楼被水淹,病人要退上三楼暂避。
在我们考察的澳门报纸中,未见类似用例。这一形式即使在口语中也并不少见,个中原因值得深究,初步来看,应当与以下两个因素相互叠加有关:一是古汉语的影响,二是方言的影响。17
3.2 较多出现复杂的动词性词组
在台港澳地区,有不少“被”字句的谓语是比较复杂的动词性词组。例如:
(9)黄丁木等人被依投票行贿罪起诉判刑,检方另对蔡豪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台湾)
(10)她说,过去她在立法院曾被男立委拍桌骂说,“妳这个‘查某人’”。(台湾)
(11)姬摩丝出位不成,反被英国传媒图文并茂揶揄她吸烟导致皮肤差。(香港)
(12)一名中学女生返家时i-Phone4手机露眼,被独行匪跟踪上楼在梯间扑头抢机,得手落楼逃去无踪。(香港)
(13)她更说,尤其是大年初一,还被妈妈交代不能回娘家,最后只能和老公在影城看电影混时间。(澳门)
(14)但这种制度早已被批评为等于是鼓励“票票不等值”及限制“国会人权”。(澳门)
在港澳地区,经常用“被指”引出表示指控内容的复杂成分,这也是很有“地方特色”的。虽然“被指”有一定的复现率,因而也可以说有了相当的凝固性,但还不能认为是一个词(因为中间加施动者的“被X指”也比较多见)。例如:
(15)今年一月底已服刑完毕的Amina,被指在去年一月二十七日于跑马地司徒拔道驾车时,与一旅游巴迎头相撞,警方怀疑她酒后驾驶,要求她接受酒精呼气测试,她随即走开还当众掌掴一名男警员。(香港)
(16)李从正表示,多年来的士服务常被居民和旅客指态度恶劣,拒载、拣客、兜路、不满乘客车程短、滥收车资和议价时有发生,现在甚至演变成载走乘客行李,实在有损澳门旅游城市形象。(澳门)
这样的句子,无疑容量更大、表义也更为丰富,但有时可能也会略嫌繁杂。
3.3 较多使用古汉语被动句
一直以来,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把古旧色彩浓厚看作台港澳地区与大陆语言风格主要的区别性特征之一,这一特征在许多方面都有充分表现,在历史悠久的“被”字句及其使用方面自然也不会例外,并且还有不同的表现。
一是“被+句子”式较多。近代汉语中,“被+句子”的句子形式比较多,我们称之为“被字句ⅡI”,并曾经专门讨论过,发现它的主要特点有二:一是通常以无主句的形式出现,且往往很难添加主语;二是“被”后的部分可以独立为一个主谓句。18这种句子的古旧色彩比较浓厚,现在大陆地区不常见,而在台湾、香港则相对多一些,澳门虽少,但也能见到。例如:
(17)一旦被大型金控银行大举增资收购高银股票,将使市府投资高银的美意尽失。(台湾)
(18)首回合取得领先、唯一业余选手十八岁洪健尧昨天败给自己,被自己的急躁搅乱了击球节奏。(台湾)
(19)现在被朋党“搞散”社民连,对此感到痛心云云。(香港)
(20)因此,我希望两地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合同要点”,对违反规定的组团社作出适当的惩处,加强从源头做起,令低于成本价的旅行团不能组团来港,以免被一小撮害群之马弄得整个业界也蒙上不白之名。(香港)
(21)然而,今日一些不够主动的传福音方法,间接忽略了一些弱势群体的需要,想“传福音”想过头了,久而久之可能已被数字掩盖了“关爱”之心。(澳门)
二是“被··…·所”式较多。这是古汉语“为所”式的变体,所以也有比较浓厚的古旧色彩,大陆已不常见,而在台港澳地区则比较多见。例如:
(22)准此逻辑,台湾人民似也可以不必拘泥、自陷于业已被日本宣布失效的《台北和约》所赋予之中华民国国民资格了吧!(台湾)
(23)社群的归属感消退,团结的意识被竞争所摧毁。(台湾)
(24)近年来学术界喜欢探讨“塞车论”,就是用前排车辆堵塞主要通道令后排车辆无法前行,比喻社会的阶级流动性被上层人士所堵塞。(香港)
(25)建制派今后会被政府拉得更紧,被弱势政府所拖累,是可以预见的事。(香港)
(26)内港曾是渔船停泊并作为进出口货运的门户,沿岸被许多老旧的码头所占据。(澳门)
(27)“女追男”的现象普遍被人们所接受。(澳门)
另外,在香港地区,还有两种古旧色彩比较浓厚的形式,我们将在下一节举例说明。
四 结论及余论
从总体来看,与其他许多语言现象一样,两岸四地“被”字句的构成及使用情况是有同有异、同中有异,就台港澳三地的“被”字句来看也是如此,只不过“同”的因素更多,而“异”的表现相对不那么明显和突出罢了。另外,无论着眼于共时平面还是历时平面,两岸四地“被”字句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融合的倾向及表现。
4.1 大陆与台港澳地区差异明显
上文我们基本都是围绕这一方面展开讨论,由此来说明大陆与台港澳地区“被”字句构成及使用的种种差异的,其实能够证明这一点的还有不少其他类型的用例。比如,在港澳(特别是香港)地区用“及”连接多项“被”字句谓语的例子比较多见。“及”本是文言连词,使用它当然能为句子增添一些古雅的色彩,而在大陆却通常只用“和”不用“及”。下面各举一例:
(1)身穿米白色上衣、西裤及白波鞋的疑犯,被锁上手铐及蒙上头套,由重案组探员押往云汉邨汉柏楼亲友寓所搜查。(香港)
(2)网络音乐作品《爱情买卖》《浅爱》等被大量收听和下载,“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也通过网络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大陆)
4.2 台港澳之间也有小异
按照社会语言学的言语社区理论,台湾、香港与澳门分别是“全球华语社区”的三个子社区,这一现实,必然会赋予各自语言某些特点(也可以反过来说,正因为有各自小异的特点,所以才得以划分为不同的言语子社区)。就“被”字句而言,基本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前边讨论过的“被+句子”的形式,多见于港澳地区,而在台湾则极少见到;再比如融“被”字句与“将”字句为一体的“被…………将”句在香港用得也比较多,但是在台湾与澳门却极少见到。例如:
(3)而在戏中文咏珊要被黄秋生及林利掌掴八次再将她埋在坑中,司仪着她现在可回敬他俩? (香港)
(4)杭州一名网民因在网上散播谣言,谎称日本核电站爆炸污染山东海域,前天被公安将他拘留10天,兼且罚款500元人民币。 (香港)
另外,香港、澳门已经先后回归祖国,与大陆的联系日益密切,这一点在语言及其运用中都有反映。具体到“被”字句及其使用,~是可能会直接引用一些大陆的常用形式,二是在此基础上类推使用,并由此拉近了三地之间的距离,同时也造成了港澳与台湾的某些差异。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一小节举例说明。
4.3 两岸四地有一定程度的融合
差异以及在差异基础上的融合,应当是两岸四地语言对比研究的两翼。相对来说,在以往的研究中,限于各方面的条件等,人们更加注重前者。其实,在“全球华语社区”这一大的框架下,各言语子社区之间的差异是客观的,而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融合也是必然的,并且通常都是“多边”而不是“单边”的。就“被”字句来说,基本也是如此,两岸四地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互靠拢的趋势,其具体表现,就是出现了一些以前较少见于各自言语社区却与其他言语社区类似的形式及用法。
就融合的原因和过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就总体发展来看。“被”字句在整个现代汉语阶段的发展,主要表现有二:一是语义倾向的多元拓展,即由[-如意]义到[+中性]义乃至于[+如意]义,由此而扩大了使用范围、提高了使用频率,并引发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发展变化;二是"被"后成分的复杂化,具体表现为可以充当“V”的词语种类更多、“V”的结构也可以更为复杂等。上述变化在两岸四地都有明显表现,由此而增加了它们的一致性,并且成为相互融合方面的一个表现。
二是就大陆一方来看。一些“被”字句类型用例的增加,就可以看作是向台港澳靠拢的表现。例如:
(5)“5元车”被纳入体制内管理,实行正规出租车公司运作模式,这固然是好事。
(6)随后,一幅名为《当洪水袭来之际》的照片被发表,署名胡武功。
(7)此前被讨论多时的交通拥堵费问题,此次方案再度将其提上日程。如前所述,以上例句中的“被”在大陆都可以不用,并且基本都是不用的,如今用了“被”,实际上就与台港澳地区趋于一致了。
三是就整个台港澳或其中的一地来看。比如前边讨论的“被XX”,我们在台湾报纸上看到了“引用”的例子,而在香港则出现了“仿造”的例子,由此都使得这一形式在大陆以外的华语地区得以出现和使用,从而迈出了趋同的第一步。再比如,有人指出“港式中文”的被动句与“标准中文”有两点不同,其中第二点是“根据褒贬义(按,即上述[±如意]的语义倾向)再分为两个下位类型,而且分别使用不同的标记词。表达贬义的一般只用‘遭’,表达褒义(含中性义)的一般用‘获"”7所以,我们在香港(包括澳门)的语料中,见到很多“获”字句的用例。例如:
(8)在骆家辉的祖家广东台山市,乡亲们对他获提名驻华大使甚感自豪,直言希望骆家辉上任后再度回乡,与族人一同祭祖。 (香港)
但是,在表示相同意思的时候,香港现在似乎也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被”字句,这应该有受大陆影响的因素。如以下一例:
(9)骆家辉对被提名驻华大使深表荣幸:“我将回到祖父、父亲、母亲及其家人的出生地,忠实、热情地为美国发声。” (香港)
与此相对应的是,我们在大陆也看到一些以前极少见到的“获”字句用例:
(10)百余户居民获装煤气探测器
(11)北方八省冬麦区浇灌面积超60%,日增900万亩,10天内大部可获浇灌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样的用例还主要见于报刊标题,这表明对大陆而言,它还属于一种比较新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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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3. p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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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0. pp430-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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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晏斌.近代汉语句法论稿[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pp8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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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达裕.白话文要诀[M].香港:汇智出版有限公司,2003. p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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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2. p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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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种“获”字句及其在四地的使用情况,我们将在本研究系列的第三篇论文《两岸四地“获”字句对比考察》中详细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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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被XX”格式的语言学分析[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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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平、另类“被××”的结构特征及语用功能[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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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来、“被XX”的结构特点及语义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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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兴.从“被”一特殊用例说到汉语规范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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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的台湾报纸有《更生日报》《国语日报》《民众日报》《立报》《台湾时报》《台湾新闻报》《中华日报》《中时电子报》《中央日报》《自立晚报》《自由时报》《天眼日报》,时间均为2011年1-3月份。由于我们所用的检索软件难以一一显示确切出处,加之为了节约篇幅,以及与其他地区相区别,我们仅标以“台湾”,其他地区也准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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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的香港报纸有《成报》《大公报》《东方日报》《文汇报》《香港商报》《新报》《星岛日报》,时间大致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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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研究者都在“词”的框架下和范围内来研究“被XX”,这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理由之一就是有这样中间出现施事者的用例,再比如“被学校就业了”“被单位捐款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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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的澳门报纸有《澳门日报》《澳门观察报》《新华澳报》,时间也基本与大陆台湾香港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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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锡金,王宁,岑绍基,等.跨学科语法研究与应用[M].香港:香港大学出版社,2005. pp247-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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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类型的句子及其使用有一定的代表性,很有进一步专门讨论的必要。(《语文研究》审稿专家认为是台港澳地区口语书面化的表现,感谢这一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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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晏斌.近代汉语“被+施事+谓语”式“被”字句[J].青海师大学报,19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