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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获”字句对比考察

[关键词] 两岸四地; 被动句; “获” 字句

[摘 要] 在两岸四地的现代汉语中, 有标记被动句 “获” 字句还在使用, 特别是在台港澳地区,这一形式比较多见。 这是一种古已有之的形式, 有相当突出的古雅色彩, 它的表义倾向是 [+如意、 期望] 与 [+中性、 期望], 与同类的 “遭” 字句分工明确, 而与 “被” 字句则多有交叉。 “获” 字句的结构类型少于 “被” 字句和 “遭” 字句, 在大陆与台港澳之间有明显的差异与融合表现。

0. 引言

在两岸四地的现代汉语中, “被” 字句中的 “被” 有时可以用 “获” 来替换, 替换后各部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以及整个句子的意思不变, 以下我们举香港报纸为例:

(1a) 在骆家辉的祖家广东台山市, 乡亲们对他被提名驻华大使甚感自豪, 直言希望骆家辉上任后再度回乡, 与族人一同祭祖。

(1b) 骆家辉对获提名驻华大使深表荣幸: “我将回到祖父、 父亲、 母亲及其家人的出生地, 忠实、 热情的为美国发声。”

a 句也可以说成 “获提名驻华大使”, b 句即这一形式, 并且它同样也可以变换成 “被提名驻华大使”。

以下叙述同一件事情也是 “被”、 “获” 并用, 因而也可以互换:

(2a) 他因为正当值故带有警枪, 并被缴械, 但否认主动向门多萨提及不被归还警枪, 声言谈判人员所以这样说, 是马尼拉市长林雯洛在背后指使, 要将拯救人质失败的责任推在他一人身上。

(2b) 他又指当兄长知道他未获归还佩枪后, 耶夫拉就说他是共犯, 可能是由于兄长听到耶夫拉的说话, 故在愤怒下开枪警告。

在其他语境下, 二者可以互换的例子还有很多, 再如:

(3a) 地震中遇难的中国公民身份识别工作已有进展, 他们主要根据牙齿资料及指纹等线索确定上述两人身份, 预计将有更多遇难中国公民的身份会被确认。

(3b) 中国 GDP 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 早在去年中旬已获 “确认”, 但当时因为尚未有全年数据, 故仍作不得准。

在大陆地区, 偶尔也能见到 “被” 与 “获” 可以互相替代的用例, 比如 2011 年 2 月 17 日,新华网发布一条消息, 标题为 《首都机场等三个中国机场获评为全球最佳机场》, 而民航资源网次日在转载这一消息时, 用的却是 《首都机场等三个中国机场被评为全球最佳机场》。

这说明, 人们在表达与 “被” 字句相同或基本相同意思的时候, 还可以有另外一个选择, 就是使用 “获” 字句, 而且实际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成了台港澳地区被动句及被动表达的重要特色之一。 石定栩等1就此说到: “港式中文在这个问题上与标准汉语有两点不同: 首先, 被动句的构成很少用 ‘被’ 等功能词, 而是沿用了古汉语的标记词; 其次, 这种被动句根据褒贬义再分两个下位类型, 而且分别使用不同的标记词。 表达贬义的一般只用 ‘遭’, 表达褒义(含中性义) 的一般用 ‘获’。”

“获 (獲)” 本义为猎得、 猎捕, 由此引申为 “得到、 取得”, 进一步虚化, 则为 “得以、 能够” (以上释义均见 《汉语大词典》), 常与单音节动词共现。 《汉语大词典》 所收以此义为基础的 “获 V” 词条有 “获全 (得以保全)、 获免 (得以避免)、 获宥 (得到赦免)、 获准 (得到准许)、 获济 (得到救助)” 等, 而 《现代汉语词典》 (第 5 版) 也收了保有此义的 “获救、 获释、获许、 获准” 等。

这样的组合形式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 “V” 的对象 (受事) 均为 “获” 的主体, 这一点与 “被救”、 “遭批” 等完全一致;

第二, 对受事者来说, 事件的发生另有决定者, 他们基本只是被动的接受者, 这一点也与“被救”、 “遭批” 等完全一致;

第三, 对受事者来说, 发生的事件符合他们的期望, 因而是乐于接受的, 这一点与 “被救”相同, 但是与 “遭批”、 “被打” 等不一样。

古代汉语中, 与上引例词及其特点一致的用例时能见到, 例如:

(4) 今朕获奉宗庙, 夙兴以求, 夜寐以思。 (汉武帝 《贤良诏》)

(5) 愈自阳山移江陵法曹参军, 获事河东公。 (韩愈 《河南府同官记》)2

如果稍微换个角度看, “得到、 取得” 其实也就是 “接受”, 以下 “获” 与 “受” 同义连文的例子可以为证:

(6) 病夫夙以顽蠢。 获受奖顾。 预问南宗之旨。 久陪上国之游。 (宋·释道原 《景德传灯录》)

在一些佛教典籍中, 不乏 “获 V” 的用例, 比如北魏吉迦夜共野曜所译的 《杂宝藏经》 中有一篇叫 《乾陀卫国画师设食获报缘》; 唐五代时 《祖堂集》 序文中也有 “其纂成, 所以群英散说周览于眼前, 诸圣异言获瞻于卷内”; 宋释普济汇编的 《五灯会元》 中有 “幸获亲近, 乞师指示”。

以下再举两个 “V” 后带宾语的例子:

(7) 人天既获闻真谛。 更有尖新事也无。 (南宋·赜藏 《古尊宿语录》)

(8) 住是窟中今已千载。 适遇尊者。 获闻戒法故来谢耳。 (《景德传灯录》)

另外, 如果上述 “接受” 是不情愿、 不得已的, 那么就只能是 “遭受” 了, 《汉语大词典》收此引申义, 所列书证如:

(9) 般旋之仪, 见憎于裸踞之乡; 绳墨之匠, 获忌于曲木之肆。 (晋·葛洪 《抱朴子·广譬》)

此例 “获忌” 与 “见憎” 为对文, 语义相类, 另外也可以证明二者均为被动表述。

进入现代汉语阶段后, 具有上述 3 个特点的 “获 V” 句还偶能见到, 显系古代形式的遗留,因而无一例外都具有非常浓厚的古雅色彩。 例如:

(10) 除江淮汉水间刘邓兵团的主力因白崇禧集中兵力向大别山进发, 未获休整, 到二月底才抽出一部到淮河以北休整外, 其余各兵团均在十二月至二月间作了休整。 (《毛泽东选集》 第一卷)

再如毛泽东在 《评国民党对战争责任问题的几种答案》 (收入 《毛泽东选集》 第一卷) 一文中, 引用了孙科 (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 “迁政府于广州” 后于 1949 年 2 月 7 日发表演说中的一段: “追忆本党总理二十年以前以三民主义亲自遗交本党, 冀其逐步得以实行。 苟获实行,绝不致演至今日不可收拾之局面。”

在两岸四地的现代汉语中, 既然都存在着表被动的 “获” 字句, 那么, 这一形式的具体结构及使用情况如何, 它与同样都在使用的兼表褒、 贬以及中性义的 “被” 字句和专表贬义的 “遭”字句有何异同? 本文拟就此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在讨论之前, 我们有必要对考察和研究对象作一个较为严格的限定: 语义关系和结构形式完全与 “被” 字句和 “遭” 字句相同的句子形式。

本文所用语料是两岸四地 2011 年 3-7 月份的报纸, 大陆地区的有 《人民日报》、 《中国青年报》 和 《新京报》; 台湾的有 《更生日报》、 《国语日报》、 《民众日报》、 《立报》、 《台湾时报》、 《台湾新闻报》、 《中华日报》、 《中时电子报》、 《中央日报》、 《自立晚报》、 《自由时报》、 《天眼日报》; 香港的有 《成报》、 《大公报》、 《东方日报》、 《文汇报》、 《香港商报》、《新报》、 《星岛日报》; 澳门的有 《澳门日报》、 《澳门观察报》 《新华澳报》。 为了节省篇幅,所有例句出处只以地名标示 (如 “大陆”、 “香港” 等)。

1. “获” 字句的语义倾向

人们在研究 “被” 字句时经常提到它的 “语义倾向”, 即它所具有的主要表示不幸、 不如意遭遇的表义选择性。 有人用 “褒”、 “贬” 以及 “中性” 来表示, 而我们在本文中一律使用 [± 如意] 以及 [± 中性] 等表述形式。

与 “被” 字句同属被动句的 “获” 字句当然也有自己的语义倾向, 并且表现得相当明显和突出, 这就是都用于表示 [+ 如意、 期望] 与 [+ 中性、 期望], 以下我们分别讨论。

1.1 [+ 如意、 期望]

[+ 如意] 与 [+ 期望] 是互为前提、 互为因果的, 即正因为是 “如意” 的, 所以人们才 “期望” 获得或发生; 同样, 期望的东西通常都会带给人 “如意” 的感受。 所以, 在很多时候, 我们看到这两个语义特征是结合在一起的, 例如:

(11) (中华文化联谊会访京团一行) 今日启程赴京, 其间将拜访国务院港澳办、 中央统战部、全国文联及国家文化部, 介绍该会创会宗旨与未来计划, 冀获有关部门领导给予指导意见, 未来更好发展。 (澳门)

此例 “获” 前有 “冀 (希望)”, 这就突显了 [+ 期望] 的意味, 而由下文的 “未来更好发展”看, “有关部门给予指导意见” 自然也是 [+ 如意] 的。

上述语义经常是指向叙述对象的, 例如:

(12) 一九六九年黄清诰获高雄市体育会棒委会聘为常务委员, 期间还获体育会任命为垒球委员会主任委员。 (台湾)

对于叙述对象黄清诰来说, “获高雄市体育会棒委会聘为常务委员” 等, 既是 [+ 如意] 的,同时应该也是 [+ 期望] 的。

如果叙述对象属于无生命物, 因而就不具有 [+ 如意、 期望] 这样的心理感受或反应, 则此时上述语义通常指向叙述者 (即作者)。 例如:

(13) 香港获全球逾百万旅游人士投票支持, 在旅游评论网站 TripAdvisorR 公布 “2011 年最佳旅游目的地” 中, 获选为世界十大旅游胜地之一, 也是唯一入选十大的亚洲城市。 (澳门)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 [+ 如意、 期望] 的语义同时指向叙述对象与叙述者, 即二者对某一事件的态度、 立场和感受等是一致的, 这种情况也很常见。 例如:

(14) 曾俊华不仅答应退税, 而且所有年满十八岁的香港永久居民, 都获派六千元进口袋。(香港)

即无论对香港永久居民还是文章作者来说, “获派六千元进口袋” 都是 [+ 如意、 期望] 的。有时整个 “获” 字句也能表示 [-如意、 期望] 的意思, 形式是在 “获” 前加否定副词, 也就是通过对 [+ 如意、 期望] 的否定来实现的。 这样的例子相当常见, 例如:

(15) 然而好景不长, 王先生不久便发现客厅出现大片水迹, 并向其他房间蔓延, 他多次报修, 至今未获解决。 (大陆)

(16) 二零零三年以来, “理工” 已经多次报请修改 《章程》 而未获准。 (澳门)

正因为是对 [+ 如意、 期望] 的否定, 所以这类句子往往都在客观叙述的同时还兼有一种对某一主体来说是 “应该但却没有” 或 “期望但却没有实现” 的附加意思, 这一点是一般 “被” 字句和 “遭” 字所不具有的。

1.2 [+ 中性、 期望]

有时, “获” 字句的 [+ 如意] 意味并不明显, 而基本是中性或接近中性的 (前引谈香港“获” 字句使用的文字就提到它可以用于中性义), 此时它的语义特征主要就是 [+ 中性、 期望]。比如以下一例:

(17) 而门表明获复职便会投降时, 萨尔瓦多却因未获上司指示而不敢答应, 到决定使出 “复职” 这 “撒手锏” 时又已联络不上门。 (香港)

此例中 “获复职” [+ 如意] 意味明显, 因而自然也是 [+ 期望] 的, 但后一句 “获上司指示” 的 [+ 如意] 意思不明显, 因而基本属于 [+ 中性] 的, 但是由紧跟着的 “不敢答应” 来看,则它肯定是 [+ 期望] 的。 以下一例基本也是如此:

(18) 但此说法未获日本政府证实, 日本媒体则指, 有一名 “死士” 感染强烈辐射牺牲, 另有逾 20 人受伤。 (香港)

以上 [+ 如意、 期望] 与 [+ 中性、 期望] 两种语义倾向是选择关系, 二者的确定因素主要是具体的语境。

1.3 两种例外及其解释

在我们考察的语料中, 偶尔能看到语义倾向为 [-如意], 因而也一定是 [-期望] 的例子,可以视为例外。 例如:

(19) 纳撒尼尔去年获判 5 年监禁, 因表示愿与联邦调查人员共揭父亲的犯案过程, 纳撒尼尔获 “缓刑优待”。 (大陆)

很显然, 这里的两个 “获” 字句前一个是 [-如意、 期望] 的, 而后一个则是 [+如意、 期望] 的。

石定栩等1也提到, 在港式中文里有个别 “获” 字句是表示贬义的, 如 “学校因违反教育条例而获判罪的纪录”。

另一种例外的情况是只有一个 [+ 中性] 的语义特征, 例如:

(20) 死因庭昨天原定安排两名身在菲律宾的证人, 以视像系统作供, 但两人又在开庭前表示未获当局文件确认, 不能作供。 (香港)

对两名菲律宾证人来说, 是否得到当局的文件确认, 应该与 [± 如意、 期望] 无关, 所以只是 [+ 中性] 的。

上述两种例外或许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解释:

第一, 语言及其使用者都是非常复杂的, 所以有例外是很正常的, “ 获” 字句在表示[+ 如意、 期望] 与 [+ 中性、 期望] 的同时, 出现个别 [- 如意] 和 [+ 中性] 的例子, 应该也是正常的。

第二, 一般情况下, 例外往往是可以解释的。 就 [-如意] 的用例来说, 大致也是如此。 如前所述, “获” 的本义为猎得、 猎捕, 由此引申为 “得到、 取得” (用于 [+ 期望] 者), 而如果得到的东西 (具体或抽象) 是 “坏” 的, 即 [-如意、 期望] 的, 则义为 “遭受、 招致”。 所以,《汉语大词典》 既收属于前者的 “获宥”, 同时也收了属于后者的 “获尤” (遭怨恨)。 因此, 当今 [- 如意] 的例子虽属例外, 但却与人们思维的发展过程及规律相吻合, 同时也是 “于古有据”的。 既然处于与 [+ 如意、 期望] 相对立另一端的 [-如意、 期望] 用例都是可以解释的, 那么处于二者之间的 [+ 中性] 情况就更是不难理解了。

2. “获” 字句的结构类型

我们在讨论两岸四地 “遭” 字句的时候, 曾经参照 “被” 字句, 列举了它的 6 种结构类型,而这些形式绝大多数也是 “获” 字句所具有的, 以下逐一举例说明。

2.1 “获 V” 式

这是最简单的形式, 用例不是特别多, 其中的 “V” 通常是一个双音节动词。 例如:

(21) 昨晚 9 点半, 北京青鸟健身有限公司向会员和媒体发布消息, 称青鸟问题已获解决。(大陆)

(22) 她称, 数名曾拒绝该主管要求的员工都不获续约。 (香港)

与双音节的 “V” 相配, “获” 也往往与另一个单音节修饰语构成一个韵律词, 再与 “V” 形成 “2 + 2” 的和谐音节形式。

2.2 “获 AV” 式

这是 “V” 前加状语的形式, 二者构成的状中结构多是一些有一定凝固性的四字格, 例如:

(23) 3 月 10 日赌王偕全体家人晚上发联合声明, 宣布分产风波获圆满解决 (香港)

(24) 访问团对该校的教学模式、 学生学习情况等深感兴趣, 时有发问, 均获一一解答。(澳门)

这类用例不太多, 比较多的是状语出现在下边几类结构中的用例。

2.3 “获 N (A) V” 式

此式比较多见, “N” 都是 “(A) V” 所表示动作行为的发出者, 例如:

(25) 中国澳门抗癌慈善会负责人梁活昌一行, 日前拜会卫生局, 获局长李展润、 肿瘤科主任林志良等热情接待。 (澳门)

(26) 昱程科技公司长期专注欧美市场, 保暖纤维产品获美国特种部队指定采用, 将以尖端纺织科技的产品力打开大陆市场。 (台湾)

2.4 “获 (N / A) VN” 式

此式 “V” 后的 “N” 是一个宾语性成分, 大陆较少, 而台港澳地区则比较多见。 例如:

(27) 黄健翔劳动争议案获赔 20 万。 (大陆)

(28) 当中更只有耶布拉获分配避弹衣。 (香港)

当 V 是谓宾动词时, 所带的宾语经常是比较复杂的, 例如:

(29) 在本港, 超级市场声称出售的日本牛奶和菠菜并非来自两县; 而食物及卫生局强调会严紧把关, 并获日本政府承诺所有受辐射污染的食物, 都将不会流出市面。 (香港)

(30) 台湾与印度尼西亚虽无邦交, 但在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处联系下, 已获印度尼西亚国搜中心、 印度尼西亚军方及亚齐省长等表示将协助, 配合设法掌握该船行踪、 派遣机舰协助搜寻。(台湾)

已经词化的 “获准” (如前所述, 《现代汉语词典》 已收此词) 除偶尔单独使用外, 基本都带一个谓词性的宾语 (准确说是 “准” 的宾语), 并且经常还比较复杂, 这在两岸四地都能见到,例如:

(31) 97 名获准离监过年探亲的服刑人员全部按时返回所在监狱, 继续服刑。 (大陆)

(32) 承办检察官分析案情及证据后, 认为有强烈迹象显示两宗案件的嫌犯, 分别涉嫌触犯贩毒罪, 故向法官建议并获准对两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实时送往路环监狱羁押候审。 (澳门)

此外, 有相当凝固性的 “获颁” 以及有一定凝固性的 “获赠” 与 “获批” 等也比较常用, 以下各举一例:

(33) 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三年获颁由澳门东方葡萄牙学会举办之 “中葡文化交流” 造型艺术比赛亚军。 (澳门)

(34) 大家在庙会上还能免费获赠福字和春联。 (大陆)

(35) 数码广播早在 2008 年 10 月获批 AM 广播牌照。 (香港)

2.5 “获 (N / A) V1 V2” 式

即谓语中心部分是一个连谓结构, 大陆不见这样的用例。 与 “被” 字句和 “遭” 字句相比,这里的连谓结构相对都比较简单, 主要由连用的单个动词或简单的动词性词组构成。 例如:

(36) 倘获有关方面安排进馆, 将是荣誉与支持。 (澳门)

(37) 某日, 女儿偷窃被捕, 幸好获同样经营水族馆生意的村田说情解围, 村田像是从天而降的救星一般, 成为他们全家的好友。 (台湾)

有时也能看到复杂一些的用例, 如:

(38) 民主党的何俊仁昨日说, 已收到立法会民主党秘书处的通知, 泛民未获抽中于本月 30日提出议员议案。 (香港)

另外, 还有个别用 “或” 连接并列两项的用例:

(39) 因原有的假期 “被取消”, 可获补休假或补钱。 (澳门)

在这类句子中, “获邀” 比较常见, “邀” 后的 “V2” 相对比较复杂一些。 例如:

(40) 白巨成 2001 年 11 月最后一次亲身见招友全, 他获邀到招位于半山的爱都大厦住所, 商议购置该大厦十多个单位。 (香港)

“获邀” 也有相当的凝固性, 所以中间不能插入 N, 而如果 “邀” 换成双音节的 “邀请”, 就没有这样的限制了, 例如:

(41) 台湾今年第 3 度获世界卫生组织 (WHO) 邀请以观察员身分出席世界卫生大会(WHA)。 (澳门)

与 “遭” 字句不同的是, 我们基本未见 “获 (N /A) VC” 式, 即动词后带补语的用例, 而这样的用例在 “遭” 字句中却比较常见, 如 “股票即遭拍卖一空”、 “有小孩遭政府军坦克炸至粉身碎骨” 以及 “埃及示威者遭军人逐出广场” 等。 对此, 我们的认识是, “被” 字句与 “遭” 字句都可以是、 而且经常是 “描述性” 的, 所以补语用得就比较多; 而 “获” 字句通常是 “告诉性” 的, 即只是较为客观地叙述或纪录一个事件, 因此通常不用各种类型的补语3

3. 两岸四地 “获” 字句的差异及融合

3.1 大陆与台港澳地区的差异

在整个被动句的使用中, 大陆与台港澳地区有较为明显的差异, 而就 “获” 字句来说, 基本也是如此。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为用例数量悬殊, 此外也有其他方面的表现, 而这些差异的背后都有比较深刻的内在原因。

两岸四地 “获” 字句数量差异见表 1:

表 1: 两岸四地 “获” 字句数量对比表

项目 语料字数 用例数 每万字用例数
地区
大陆 108万 30 0.28
香港 109万 221 2.03
澳门 102万 153 1.5
台湾 106万 82 0.77

上表显示, 香港、 澳门和台湾 “获” 字句的用例数分别是大陆的 7.25 倍、 5.36 倍和 2.75 倍,而大陆 “获” 字句数量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其一, 我们在此前已经多次提到, 其他许多研究者也普遍认为, 台港澳地区的书面语言较多地保留文言成分, 因而更具文雅色彩, 而大陆则趋向于通俗化与口语化, 由此形成了二者风格色彩的明显差异 (刁晏斌4)。

此外, 如前所述的 1+1 与 2+2 音节结构形式也都有相当明显的古雅色彩。

也就是说, 作为一个文言单音节词, “获” 的风格色彩与台港澳地区的语言风格取向有相当的一致性, 而与大陆则有较大差异, 所以前者趋向于使用 “获” 字句, 而后者则比较少使用。

其二, 大陆表 [+ 如意] 多用 “被” 字句。 据我们的调查统计, 大陆、 澳门、 台湾与香港“被” 字句中 [+ 如意] 的用例所占比较分别是 12.1%、 7.1%、 4.7%和 4.5%, 也就是说, 在表示[+如意] 的时候, 大陆仍然趋向于使用 “被” 字句, 而台港澳地区则在很大程度上趋向于用“获” 字句来表示。 其实, 在这一现象的背后, 仍然是受上一个原因的影响和制约: 因为 “被”字句基本是中性语体色彩的, 而 “获” 字句则是书面语体色彩的。

除数量方面的差异外, 大陆与台港澳在 “获” 字句的使用上还有其他两点差异。

一是结构类型的差异。 如前所述, “获 (N /A) V1 V2” 式不见于大陆, 其他如 “获 (N /A)VN” 式等, 大陆也只有极个别用例, 这说明 “获” 字句在大陆的发展不如台港澳三地充分。

二是使用范围的差异。 大陆的 30 个用例中有 11 个见于标题, 约占总数的 36.7%, 而在台港澳地区, 则主要用于正文。 比如, 台湾的全部 82 个用例中只有 6 例是标题, 仅占总数的 7.3%,港澳地区大致也是如此。 这一事实说明, “获” 字句在大陆的使用也是不充分的。 因为对于“新” 的语言形式, 人们通常趋向于首先在标题中使用, 而只有当某一形式在正文中远多于标题的时候, 它才真正成为一种充分使用、 广为人们接受的形式。

3.2 大陆与台港澳地区的融合

我们曾经专门讨论过海峡两岸语言的融合及其表现 (刁晏斌5), 其实在整个两岸四地都有这样的问题。 就改革开放之初及此后的一段时间来看, 融合主要表现为大陆向台港澳地区的靠拢, 比如学术界一度热议的 “粤语北上” 以及某些 “新语法现象” 的较多使用等, 其实都是差异趋于融合的表现和结果, 而就目前大陆为数不多的 “获” 字句用例来说, 很大程度上也是如此。随着大陆地区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和上述 “引进” 现象一定程度上的 “饱和”, 以及香港和澳门先后回归祖国和海峡两岸交往的日益增多, 现在的融合则更多地表现为 “多向互动”, 即某种程度上的互相靠拢6

《咬文嚼字》 2000 年第 2 期曾刊登 《“获颁”, 是获是颁?》 一文, 就 《羊城晚报》 1998 年 4月 29 日头版刊登新华社消息的标题 《联合国粮农组织表彰中国国家主席对农业发展的贡献/江泽民获颁农民奖章》 提出质疑, 认为其中的 “获颁” 是不清楚、 不恰当的表述, 说这个 “不伦不类的 ‘获颁’ 不仅读起来生硬、 拗口, 而且意义表达不清楚”。 作者的结论是, 这一生造的形式是难以流行的。 (林利藩7

台港澳地区相当常见的 “获颁” 在大陆之所以被认为 “生造”, 当然是因为它很少使用, 所谓 “少见多怪”, 而这反映的应该是上个世纪末的情形。 我们在 《人民日报》 数据库中的检索情况证明了这一点。 《人民日报》 (含海外版、 华东新闻、 华南新闻) 共有含 “获颁” 的新闻 212条, 第一条见于 2000 年 11 月 14 日, 注明为 “据新华社香港 11 月 23 日电”, 标题为 《周光召成思危分获香港两大学荣誉博士学位》, 文章的第一段是:

(42) 香港城市大学第 15 届学位颁授典礼今天举行, 共有 5700 多名毕业生获颁学衔。 中国科协主席、 著名物理学家周光召获颁荣誉理学博士学位。

第二条的出现时间是 2001 年 5 月 9 日, 出自 “海外传真·亚大非版”, 同日另有一例也出自“海外传真” 的欧洲版; 第四条的出现时间是 2001 年 5 月 16 日, 文章的第一句是 “据联合早报报道”。 报道国内新闻的最早用例则见于 2001 年 5 月 29 日。 以上事实大致可以说明以下两点:

第一, 属于我们所讨论 “获” 字句的 “获颁” 在中国大陆使用的时间并不长;

第二, 最初的用例都有 “海外背景”, 表明它与 “海外汉语” 应当有密切关系。

时至今日, 情况已经大不相同了。 我们 2011 年 10 月 30 日在百度上搜索 “获颁”, 一共得到4,500,000 个结果, 也就是说, 就 “获颁” 这一形式的使用来说, 基本已经实现了两岸四地的通用化。

除了 “获颁” 外, 我们还分别以 “获评” 与 “获赠” 为关键词在 《人民日报》 数据库中进行检索, 也得出与前边相同的结论。 含 “获评” 的新闻有 238 条, 最早见于 1998 年 1 月 24 日, 尾页的 18 条有 7 条用于标题; 含 “获赠” 的新闻 516 条, 第一条见于 1994 年 8 月 3 日, 形式是“将有 2000 名同学获赠”, 而将近两年后的 1996 年 7 月 12 日的报纸上, 才出现了 “中国奥运健儿获赠 《体育摄影画册》” 这样完整形式 (即带宾语) 的标题。

由于 “获” 字句本身所具有的某些特点 (比如 “古雅” 的语体色彩、 高陌生化的表达效果以及 “专属” 的 [+ 如意、 期望] 语义特征等), 它在大陆的可能发展趋势是: 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用例不断增多, 从而实现两岸四地在这一句式上的进一步融合。

4. 余论

两岸四地 “获” 字句及其使用情况基本如上, 以下再就两个相关问题略作申说。

4.1 “获” 与 “获得” 的同与不同

在两岸四地的现代汉语中, “获” 的双音节对应词 “获得” 都有比较高的使用频率, 我们在四地各 100 余万字的报纸语料中进行检索, 台湾、 大陆、 澳门、 香港 “获得” 的用例数分别是273 个、 150 个、 148 个和 131 个。 在这些用例中, 虽然主要是带名词性宾语者 (约占总数的 80%多, 如 “获得冠军、 获得第一名”), 但是也有一小部分可以替换 “获” 字句中的 “获”, 比如以下一段报道就是二者并用:

(43) 临时拨款议案昨日终于获通过, 令政府瘫痪危机解决, 虽然议案获通过属意料中事,但昨日议会内仍然唇枪舌剑, ……临时拨款议案上周三遭泛民 “突袭” 成功, 全部投弃权票下历史性被否决, 令社会哗然。 政府迅速卷土重来, 并获立法会主席豁免通知期, 而建制派议员在北京两会结束后返港, 结果议案昨日以 35 票赞成、 12 票弃权及没有反对的情况下获得通过, 政府顺利过关, 能够出粮及继续发放综援金, 令一众公务员及基层人士皆松一口气。 (香港)

在港澳地区, 甚至还有用与 “获得” 同义的 “获到” 的例子:

(44) 蒋巨峰所领导的四川省, 三年前遭受地震巨灾, 获到台湾人民以各种方法支持, 故而他把此次访台也当作是 “感恩之旅”。 (澳门)

但是, 我们并不认为 “获得” 也是一个被动标记词。 作为与 “获” 有对应关系的现代汉语双音节词, 它只是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保留了文言词 “获” 的一种用法。 实际上, 二者的差异还是相当明显的:

一是性质与主要功能不同。 “获” 作为一个可以独立使用的词, 其主要功能就是作为一个被动标记, 就词性来说, 基本是有虚 (介) 有实 (动)、 虚实兼备; 而 “获得” 则是一个典型的体谓宾动词, 既可以带体词性宾语, 也可以带谓词性宾语, 另外一点与 “获” 不同的是它还可以带“了、 过” 等动态助词 (如 “获得了/过冠军”)。

二是使用条件不同, 主要是音节上的限制。 比如, “获批” 不能改为 “获得批”; 而如果前有单音节修饰, 通常也不采用 “获得”, 例如:

(45a) 澳门与广东省签订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已获中央批准, 有关协议的内容及其它细节工作仍在进行中, 希望争取在下月签署。 (澳门)

(45b) “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 试点已经获得国家批准。 这是中国首次允许人工种植人参可以进入食品。 (澳门)

以上两例虽然也可以变换为 “已获得中央批准” 和 “已经获国家批准”, 但相比之下, 都不如原句所采用的形式顺畅自然。

三是语体风格不同。 例如:

(46a) 行政院卫生署中央健康保险局承保组专门委员洪清荣受访表示, 过去烟捐补助经济困难者健保费, 确实曾出现过补助漏洞, 但后来设排富条款, 情况已获改善。 (台湾)

(46b) 因此他希望乡公所在申请的同时, 视乡预算的能力, 一并将第五、 六号空污设备也进行工程计划, 让吉安乡空污能获得改善。 (台湾)

a 句的 “已” 和 “获” 均为文言词, 二者合成一个语体风格统一的 “1 + 1” 韵律词, 再与“改善” 形成 “2 + 2” 的和谐组合; b 句的 “能” 虽然文言中既已使用 (如 《论语》 有 “非曰能之, 愿学焉”), 但因为在现代汉语中是一个高频词, 所以它的文言色彩早已 “磨损” 殆尽, 现在只有白话色彩, 因而 “能获” 不是一个和谐顺畅的组合形式, 在此情况下, “能获得改善” 差不多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以上二、 三两个方面经常是结合在一起的, 比如例 (45) 两句中的 “已” 和 “已经” 就是集音节和语体色彩两种差别于一身的, 以下一例也是如此:

(47) 这部事关国人福祉的法律, 先后酝酿 17 年终于获得通过。 (大陆)

此例用了现代汉语双音节词 “终于”, 就基本排除了 “获通过” 出现的可能; 如果使用与之相对应的文言单音节词 “终”, 同样也排除了使用 “获得通过” 的可能。

4.2 “获” 字句与 “被” 字句结构形式的区别

本文的写作缘起和立足点都是 “获” 字句与 “被” 字句语义倾向的不同, 但是, 它们毕竟都属于被动形式, 各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是一致的, 所以我们在本文一开始就列举了一些二者可以互换的用例, 而这样的用例其实并不少见。 但是, 更多的时候和更多的情况下, 二者是不能实现简单互换的, 原因有二: 一是如上所说语义倾向的差异, 二是结构形式上的差异。 前一方面我们一直在讨论, 而这里再简单地就第二方面略作说明, 以下列举的都是香港的用例。

有大量 “获” 字句不能变换为 “被” 字句, 主要与后者的使用条件有关, 特别是以下两个因素。

一是光杆动词。 与 “把” 字句一样, “被” 字句中的谓语动词一般也不能是光杆动词, 而“获” 字句却没有这样的限制, 甚至还比较倾向于使用这样的动词, 例如:

(48) 但陈易至今未获偿, 甚至遭美亚职员 “冷漠对待”, 两人均感不满。

(49) 直至内地最快于年底实施奶粉重新检查机制, 才会令奶粉股再获支持。

二是非动作性动词。 “被” 字句的谓语动词通常要求有较强的动作性, 而 “获” 字句却没有这样的限制, 例如:

(50) 四太梁安琪在澳博的地位则获确保不受影响。

(51) 四太强调, 赌王的股份分拆乃获赌王本人同意。

此外, 如上一小节所说, “获” 字句中的 “获” 虚实兼备, 而 “被” 字句中的 “被” 则是一个完全虚化的被动标记, 而这一点从它们后边所带的成分上往往也能反映出来。 “获” 后的成分有不少可以分析成 “名动词” 或名动性结构, 例 (48) (49) 即是如此。

4.3 关于被动句可能的发展方向

对于本文 “引言” 的引语中所说港式中文与标准中文被动句的两点不同, 我们持不完全相同的看法。 据我们观察, 即使在搀杂进很多粤语与英语成分的典型 “港式中文” 里, “被” 字句也并不少见, 而只是更多地用于表示 [+ 中性] 义; 至于褒义与贬义分化, 则基本属实。

我们看到的是以下一个既成事实: 在使用标记词的被动句中, 台港澳地区 “被” 字句、“遭” 字句与 “获” 字句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就其主要的语义倾向来说, 大致如下:

“被” 字句: [± 如意] [± 中性] [± 重度]

“遭” 字句: [- 如意] [+ 重度]

“获” 字句: [+ 如意]

虽然 “被” 字句目前仍然与另外两种形式纠缠不清、 多有重叠, 但是后两者之间的边界还是相当清楚的。 将来的发展趋势, 或许是 “被” 字句进一步趋向中性表达而不断 “萎缩”, “获”字句与 “遭” 字句则进一步分担 “被” 字句的部分表义功能从而不断发展, 最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 [+ 中性]、 [+ 如意]、 [- 如意] 均衡三分的格局。 可以说, 这样的发展已经初见端倪, 而在大陆却还很不明显。

就两岸四地有标记被动句来说, 是基本维持现有差异, 从而保持各自语言社区的既有特色,还是在现有差异的基础上不断融合, 从而取得更高的一致性, 最终有待时间的检验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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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石定栩 朱志瑜 邵敬敏 2006 《港式中文与标准中文的比较》, 香港教育图书公司。p271 ↩︎ ↩︎

  2. 这两个例子均引自《汉语大词典》。 ↩︎

  3. 从这样一个角度给句子分类,然后探寻某些成分的有无、多少以及相关的规则和规律等,应该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思路。 ↩︎

  4. 刁晏斌 1998 《台湾语言的特点及其与内地的差异》, 《中国语文》 第 5 期。 ↩︎

  5. 刁晏斌 2000 《差异与融合—海峡两岸语言应用对比》, 江西教育出版社。 ↩︎

  6. 两岸四地语言的相互融合及不同阶段的具体表现及其特点等,是一个非常值得专门研究的课题。 ↩︎

  7. 林利藩 2000 《“获颁”, 是获是颁?》, 《咬文嚼字》 第 2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