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语法变异现象研究述评
[摘要] 本文选择了使用频率和受关注程度最高的两种变异现象,即“程度副词+名词”和动宾组合带宾语展开论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们对新时期语法变异现象研究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 新时期;语法;变异现象
我们所说的新时期语法变异现象指的是进入新时期以来,现代汉语中出现的某些语法变异现象。本文拟对这些现象的研究作一述评。
新时期出现的语法变异现象不少,其中使用频率最高、受关注程度也最高的现象有两种,一是“程度副词+名词”,一是动宾组合带宾语。本文围绕这两种现象展开论述。
一 关于“程度副词+名词”
“程度副词+名词”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渐增多的一种形式,相关的论述有很多。例如邹韶华《名词性状特征的外化问题》(《语文建设》1990.2)1、于根元《副+名》(《语文建设》1991.1)2、卢福波《汉语名词功能转换的可能性及语义特点》(《逻辑与语言学习》1992.6)3、胡明扬《“很激情”“很青春”等》(《语文建设》1992.4)4、桂诗春《从“这个地方很郊区”谈起》(《语言文字应用》1995.3)5、张谊生《名词的语义基础及功能转化与副词修饰名词》(《语言教学与研究》1996.4, 1997.1)6、邢福义《“很淑女”之类说法语言文化背景的思考》(《语言研究》1997.2)7、储泽祥、刘街生《“细节显现”与“副+名”》(《语文建设》1997.6)8、谭景春《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问题》(《中国语文》1998.5)9、王小莘、张舸《“程度副词+名词”是当前汉语运用中值得注意的一种现象》(《语言文字应用》1998.2)10、施宏春《名词的描述性语义特征与副名组合的可能性》(《中国语文》2001.3)11等。
对于这种形式,人们最为关注的是其形成的原因,大多数人都是着眼于名词的意义来谈的。邹韶华着眼于整个名词性状特征的外化分析了某些名词形化的原因,列为六种,如带表示性状的构词词缀的附加式名词(如“理性”)、带形容性构词语素的偏正式名词(如“悲剧”)等,但是某些方面的分析似乎还不够深入。邢福义指出,“很X”一类结构槽只是有限地接纳名词,因为要受到特定语义条件的限制,这就是,该名词能够从气质、作风、样式、气味、势态等方面反映说话人的某种特异感受。有四类名词可以进入“很X”中,按其受限制程度的大小,排列为:时间名词———指人名词和方所名词——事物名词。邢先生还认为,典型的名词进入这类结构中,用的不是本然意义,而是一种临时赋予的“异感”意义,一种跟形容词意义相通的意义。张谊生指出,副词之所以能修饰名词,“其深层的原因和制约的因素其实并不仅仅在于修饰语副词,而主要在于那些被修饰的名词———或者是具有特定的语义基础,或者是功能发生了转化”。储泽祥、刘街生则用“细节显现”来说明“副+名”存在的理据。作者认为,在形成名词的本质意义时,许多细节被概括掉,即词义具有概括性。在具体运用该名词时,被概括掉的细节要重新返回,这就是细节显现。细节体现的是名词的性质,而性质是有程度差异的,因而就可以用程度副词把它表现出来。谭景春把词义分为概念意义和性质意义,后者又包括内在性质义和附加性质义两种,认为名词所包含的性质义是名词向形容词转变的基础,并且,性质义的强弱与名词向形容词转变可能性的大小是成正比的。施宏春从名词的语义特征的角度谈这个问题。他把名词的语义特征分为两种,即关涉性的和描写性的,后者是对名词内涵起到描写、修饰等形容作用的评价性内容,具有描述性,因而是名词语义特征中表示性质的部分,如属性、特征、关系、特定表现等。此外,张伯江、方梅在《汉语功能语法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第十四章12中,也谈及这一形式,认为是由名词的功能游移所致,并且运用生命度、典型性及无指性等功能语法的概念对此现象进行了说明和解释。
关于“程度副词+名词”结构中程度副词的作用,不少人也附带谈及。储泽祥、刘街生认为,副词对名词的性状表现起着规约作用——强制凸现名词的性质细节,即进入“副+名”结构中的名词,在程度副词的规约下只表示性质特征,或者说性质特征被凸现出来,而指称实体的功能大大降低。除此之外,“副+名”里的副词,也具有表达程度的作用,即对事物的细节在量度方面进行评价。卢福波认为,程度副词是作为表层结构中语法手段的标志来表现名词深层的语义特征的,也就是说,没有与程度副词结合的名词,是不能显示出其性质意义的语义特征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实现由名词到形容词的功能转换。邢福义从另一个角度来谈程度副词的作用,他把“很X”看作一个结构槽,认为这是一个营造形容词的优化结构槽,即偶尔进入其中的,属名词的活用,经常进入,就会出现词性裂变现象,即在名词的基础上裂变出形容词。
关于“副+名”的语用价值,储泽祥、刘街生归纳为三点:一是有补偿作用,即如果名词所指事物的性质细节没有相应的形容词来表达,就可以用它来填补空缺;二是增大了信息量,即“副+名”包含的信息量比“形+名”大,另外有些“副+名”的理性意义与“副+形”差不多,但是色彩意义却不一样;三是显得新奇、俏皮。
从其他角度或方面对“程度副词+名词”进行研究和说明的还有一些,如张谊生从语言规范的角度对这一形式进行了阐述,认为这种形式出现的时间不长,尚处在探索、发展的过程中,其中有些难免给人一种不够规范的感觉。但是,语言总是发展变化的,判断一种语言现象规范与否,应该接受实践的检验,而这一表达方式多少弥补了汉语名词缺乏性状化手段的缺陷,满足了作者追求朦胧、新颖、别致的表达方式的要求,因而它的存在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 关于动宾组合带宾语
动宾组合带宾语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渐增多的一种语言现象,相关的研究也有很多,如饶长溶《动宾组合带宾语》(《中国语文》1984.6)13、刘玉杰《动宾式动词与所带宾语之间的语义关系》(《汉语学习》1994.3)14、陈垂民《谈述宾短语带宾语的几个问题》(《暨南大学学报》1995.1)15。1997年至1998年,《语文建设》由邢公畹先生的《一种似乎要流行开来的可疑句式:动宾式动词+宾语》(《语文建设》1997.4)16引起,刊发多篇文章,对此展开讨论,主要文章有汪惠迪《“动宾式动词+宾语”规律何在?》(1997.8)17、王大新《从“一种可疑句式”说开去,兼谈规范的原则和方法》(1998.3)18、刘大为《关于动宾带宾现象的一些思考》(1998.1、3)19、罗昕如《“动宾式动词+宾语”规律探究》(1998.5)20、高更生《“动宾式动词+宾语”的搭配规律》(1998.6)21、刁晏斌《也谈“动宾式动词+宾语”形式》(1998.6)22等。
有不少人首先考虑的是动宾组合带宾语是否“合法”或“规范”的问题。在这方面,大致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以邢公畹先生为代表,他认为这种形式是“可疑”的。邢先生虽然看到了这种形式“似乎来势很猛”,但是他由对外汉语教学和汉语史这两个方面来强调“汉语的动宾式动词除去少数有特定意义的而外,一律不能再带宾语”的规律,而这实际上也就否定了这种形式存在的“合法”性。但是,持此意见的似乎只有邢先生一个人。另一种意见可以以汪惠迪为代表,他说:“要研究的恐怕已经不是动宾式动词能否带宾语,而是动宾式动词带宾语的规律了。”即,人们由大量的实际用例意识到,这种形式已经是一种无法否定的客观存在。对此,明智的态度就是承认和接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
关于动宾组合带宾语形式的来源及用例日益增多的原因,有不同的看法。
陈垂民认为,述宾短语带宾语这种结构形式是从不同的结构转化来的。因此,他根据这些不同的结构来源,把述宾短语带宾语的结构形式分为七种类型。丁喜霞、原雪梅《对“动宾式动词+宾语”句式增多的思考》(《语文建设》1998.3)23则认为“动宾式动词+宾语”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结果。他们的结论是,这种句式近年来日益增多,“主要是汉语吸收外语(主要是英语)的句法结构的规则(或曰词序)的结果”。
刁晏斌曾对“动宾式动词+宾语”进行过历史考察,列举了唐代、宋代、清末民初及初期现代汉语中的较多用例,最后的结论是,这种形式产生于古代汉语中,经过近代汉语的继承和发展,一直沿用到现代汉语。至于这种形式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勃兴”的原因,刁晏斌认为,主要是由港台“国语”的影响所致,即在“国语”中大量地保留了汉语中原有的这一形式,另外也受外语的影响新产生了一些。进入新时期以后,它们就随着“引进”的大潮涌回内地,而内地人士由移用到模仿,再到自由地运用,最终造成了这种局面。支持这一结论的,是文中列出的港台不同时期较多的各类相同用例。
而更多的研究是集中在这种形式本身。对VO的性质,相当多的人沿用邢公畹先生的观点,认为是“动宾式动词”,而陈垂民则认为是述宾短语,因此整个形式是述宾短语带宾语,饶长溶则说:“一般来说,可以把它们归属复合词。但是,V·O毕竟有其自身特点,比如,跟‘研究’‘调查’‘人民’‘和平’这些并列式复合词有所不同,对V·O组合内部还要区别对待”。刁晏斌根据对大量用例的分析,把VO分为两类,一类是动宾式动词,一类是动宾词组,认为这样可能更全面一些。
什么样的VO可以带宾语,这是许多人都很关注的问题。高更生从扩展的角度来谈这一问题,认为动宾式动词的扩展情况同能否带宾语有一定的关系。高先生按动宾式动词中间可插入其他成分的情况把这类动词分为三类:不能扩展的,指不能插入其他成分者;有限扩展的,指只能插入“得、不、不了、一下(点)”等或只能出现在“V起N来、V开N了”等格式中但不能无限扩展者;无限扩展的,指可以较大范围地没有限制地插入有关成分者。在此基础上,高先生得出了以下三条规律:第一,不能扩展的动宾式动词都能带宾语;第二,有限扩展的动宾式动词一般可以带宾语,个别的有待观察;第三,无限扩展的动宾式动词一般不带宾语,只有少数能带宾语。高先生考察的范围主要是以前就有的用例(如“增产、抱怨”等),但是对新产生的同类现象基本上也是适用的。
刘大为认为,VO能否带宾语首先是一个语义问题。只有先具备了带宾语的语义要求才可能有带宾语的语法事实。如果把支配性论元理解为一个动词为保证词汇意义的完整而必须支配的名词性成分,那么一个要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支配性论元的动词也即通常所说的多价动词就有了带宾语的语义要求。另外,刘先生还提出了词化的问题,认为动宾动词词化的程度越高,对句法结构的干扰就越小,带宾语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他认为,不能笼统地说汉语的动宾式动词能还是不能带宾语,而应该具体地分析每一个动宾式动词的词化程度。
关于宾语的类型及其与VO的语义关系,饶长溶作过简单的描写,刁晏斌把宾语分为以下的类型:(1)受事宾语,包括一般的对象宾语(如“注册一家公司”),与事宾语(如“对阵科威特”),为动宾语(如“让位大自然”);(2)处所宾语,包括具体的处所(如“移地长春”)和抽象的处所(如“入伍马家军”);(3)数量宾语(如“免票一百位”);(4)施事宾语(如“上场三名外籍球员”);(5)关涉宾语(如“排名世界第四”“改元洪宪”)24。此外,罗昕如也总结了处所、对象、受事、目的和范围等五种宾语类型。
动宾组合的宾语与其所带的宾语之间,大都有这样或那样的语义关系,刁晏斌(24)概括为以下几种:(1)偏正关系,如“寻踪林中王”即“寻林中王之踪”;(2)同位关系,如“进货走私鞋”;(3)动宾关系,如“促销太白诗仙酒”;(4)双宾关系,如“赠书抗日纪念馆”;(5)主谓关系,如“罚跪中国员工”24。刘云等则通过对这种结构的变换形式和“O1”的语义指向的考察,对宾语进行了语义上的分类,分为对象、使动、予夺、相关、目标、结果、原因、施事、处所、数量等宾语25。
许多人结合动宾组合带宾语的语用价值,来探讨它们之所以流行的原因,罗昕如就谈到这种形式的以下四点语用价值:(1)为原有格式提供了一种同义的表达手段;(2)比“介宾+动”格式更凝练、简约,符合语言经济性原则;(3)往往能形成整齐匀称的音节排列,这也是“介宾+动”格式所不及的;(4)有强调句末焦点的作用。而更多的人是从修辞的角度来谈动宾组合带宾语的语用价值。
三 对新时期语法变异现象研究的几点看法
通观新时期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我们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 这方面的研究有巨大的意义
首先,这方面的研究反映了人们语言观的进步。以前,人们虽然也说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但那通常是着眼于历史,而在现实的语言研究中,则更多地强调语言的规范,对变异现象注意不够,研究也很少,甚至于还有人唯“规范”是从,把一些变异的形式和用法视为“语病”。现在,我们终于高兴地看到,这种局面已经大大地改变了。这种改变反映了人们语言观的进步。
其次,促进了或必将进一步促进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比如对于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对于语言规范和规范语言学的研究等等,都是如此。一段时间以来,社会语言学界特别重视对语言变异的研究,一方面,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促进了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另一方面,许多变异现象研究本身就是结合着社会语言学的方法和内容进行的,比如许多人都分析了语法变异现象产生的社会、文化原因,以及使用中的各种差异等,这样的研究本身就可以归结为社会语言学的研究。
目前,人们对语言变异现象(包括语法变异)空前重视,并且进行了相当多的研究,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能客观地评价以前语言规范工作的得失,而由此,语言规范和规范语言学的研究才有了长足的进步。
第三,促生或有可能促生新的分支学科。
早在1994年,有人就提出了“当代汉语”的概念,并且对其提出依据以及当代汉语的特点等进行了论述26,虽然未为定论,但是近年来,“当代汉语”这一名称却越来越多地为人们所使用,在各种语文论著中时能见到。虽然“当代汉语”的内涵和外延尚有待于进一步明确,但是,人们在使用这一名称时通常都是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产生了大量与以往不同的词汇和语法等现象的新时期。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相关研究的不断扩展和深入,形成“当代汉语”这一分支学科是完全可能的,这或许与现代文学以后又有当代文学有些相类似。
我们曾提出“现代汉语史”的概念,把它定义为“以现代汉语的历史发展演变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现代汉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也是整个汉语史的一个组成部分。现代汉语史的核心内容就是全面考察现代汉语的发展演变,分析和解释造成发展演变的内部及外部原因,在此基础上,再对其发展演变的规律加以总结。”27现在,现代汉语史这一概念和研究内容已经被较多的人所接受和认可,而我们确立这一分支学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于现代汉语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特别是新时期以来的语言变异现象的认识和研究28。
(二) 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
仅就本文中所谈的两种变异现象的研究来看,这一点是相当明显和突出的。大家的研究成果汇集到一起,就对某些语法变异现象形成了相当全面的认识。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
1.对某一变异现象研究的面相当广 对一种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通常都会涉及到它的来源,产生或流行的内部和外部原因,结构,表义,使用情况,表达作用等,并且还经常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发,此外,还经常把某一形式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来考察和分析,如与社会文化、语言心理的结合等。这一点,在以上所介绍的两种变异现象的研究中,都能十分明显地看到。
2.运用了一些新的方法 人们对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除了沿用传统的方法外,如在调查统计基础上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结构主义的形式描写等,也使用了一些新的观点和方法。比如三个平面的方法就经常被使用,既有把三个平面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如张谊生的《名词的语义基础及功能转化与副词修饰名词》6,也有侧重于某一平面进行重点研究的,如杨海明的《“VO+N”与语义、结构的兼容与冲突——汉语动宾组合带宾语结构中的语义问题》(《汉语学习》2001年第1期)29。这样,对某一现象的观察,往往就有了更多的角度,论述也有了更多的切入点,从而使研究更加细致和深入。
3.“新”与“旧”的有机结合 所谓语法变异现象,或者说是新的语法现象,实际上并不是凭空突然产生的,在它们之前,往往都有与之相同的“旧”形式或用法,本文所讨论的两种形式就都是如此。不少研究者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对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也往往是“新”与“旧”结合在一起来进行的,前述的人们对两种语法变异形式的研究,就多有由“新”及“旧”或由“旧”及“新”的。这样,就更能使人了解现代汉语语法的发展,也使人们对新的语法变异现象产生一种认同感。另外,由于把新形式的研究纳入“传统”形式的研究中,使二者结合在一起进行,就多了一个思考问题的角度,并可能产生某些单一研究很难产生的新的认识。
(三) 尚存在的一些不足
1.研究的视野有待拓宽 现有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共时平面,就某种变异形式本身来讨论,这样有时难免会有某些局限,甚至得出某些比较肤浅、主观武断、缺乏严密论证,因而较难令人信服的结论来。因为语法变异现象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所以,在对它们进行研究时,应当有史的观念,注重从历时的角度发现问题,从历时的角度研究问题。具体地说,就是从古代汉语、近代汉语各阶段直到现代汉语、当代汉语,统而观之。这样,才能对各种语法变异现象有比较准确的定位,也往往能更清楚地了解它们的直接或间接的来源。此外,在共时的研究中,还应该加强横向的比较,这就是与海外汉语(以港台为代表)和外语的比较,这方面,也是大有可为的。总之,研究当代的语法变异现象,应当有贯通古今中外的意识。
2.研究的范围有待拓宽 如前所述,新时期对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本文所讨论的两种形式上,其他如词类的活用,形容词重叠形式的发展变化,结构助词的混用,词缀“们”用法的扩展(用于低生命度及无生命物,如“猪们”“小草们”“桌子们”等),虽也有人研究或涉及过,但都比较零散。据我们初步考察,现代汉语中几乎每一类词,每一种句式,在进入新时期以后,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于以往、甚至与传统的“规范”相矛盾的用例产生。即以动词而言,除去动宾组合带宾语外,相当多见的还有不及物动词带宾语(如“吆喝用户”)、固定词组带宾语(如“走马观花欧洲音乐厅”)、更多的动词用同名词(如“重温那段少年时代的阅读”)、及物动词可带宾语类型的增加(如“奉献社会”)等。所有这些,都值得而且应该深入地研究。我们的《新时期新语法现象研究》24对新时期以来的各种语法变异现象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考察,这大概是目前所知的唯一一部。
3.应当尝试使用更多的新理论、新方法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语法学者的理论意识和学派意识空前增强,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引进更多国外的新的理论和方法,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创造了自己的方法。前者如格语法、普遍语法、语法化、功能语法、配价语法等,后者如三个平面中、两个三角、语义功能语法等。所有这些理论和方法,都已经或正在运用于现代汉语语法的研究中,并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成就。但是,在对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中,它们用得却比较少。比如,语法化的理论和方法目前已经相当成熟,国内外的学者已经较多地用之于汉语语法现象及其发展变化的分析和解释。许多语法变异现象,正是语法化的产物或阶段性的反映,本文所讨论的“动宾+宾”现象就是如此:一些动宾词组之所以能带宾语,表明它们正处于一个“词化”的过程中,而“词化”正是实现语法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也就是说,语法变异现象的研究,为新理论、新方法的运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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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韶华. 名词性状特征的外化问题. 语文建设, 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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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根元. 副+名. 语文建设, 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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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福波. 汉语名词功能转换的可能性及语义特点. 逻辑与语言学习, 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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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扬. “很激情”“很青春”等. 语文建设, 1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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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诗春. 从“这个地方很郊区”谈起. 语言文字应用, 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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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福义. “很淑女”之类说法语言文化背景的思考. 语言研究, 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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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泽祥, 刘街生. “细节显现”与“副+名”. 语文建设, 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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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景春. 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问题. 中国语文, 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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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莘, 张舸. “程度副词+名词”是当前汉语运用中值得注意的一种现象. 语言文字应用, 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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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宏春. 名词的描述性语义特征与副名组合的可能性. 中国语文, 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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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江, 方梅. 汉语功能语法研究.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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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长溶. 动宾组合带宾语. 中国语文, 19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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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杰. 动宾式动词与所带宾语之间的语义关系. 汉语学习, 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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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垂民. 谈述宾短语带宾语的几个问题. 暨南大学学报, 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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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公畹. 一种似乎要流行开来的可疑句式:动宾式动词+宾语. 语文建设, 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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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惠迪. “动宾式动词+宾语”规律何在?. 语文建设, 1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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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新. 从“一种可疑句式”说开去,兼谈规范的原则和方法. 语文建设, 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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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为. 关于动宾带宾现象的一些思考. 语文建设, 1998(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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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昕如. “动宾式动词+宾语”规律探究. 语文建设, 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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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更生. “动宾式动词+宾语”的搭配规律. 语文建设, 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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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晏斌. 也谈“动宾式动词+宾语”形式. 语文建设, 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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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喜霞, 原雪梅. 对“动宾式动词+宾语”句式增多的思考. 语文建设, 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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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刘云、李晋霞《“动宾式动词+宾语”的变换形式及宾语的语义类型》,《江汉大学学报》1998 年第 5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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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马孝义《“当代汉语”及其特点》,《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4 年第 3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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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刁晏斌《论现代汉语史》,《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0 年第 6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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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进行的“现代汉语史”系列研究的第一部专著《新时期大陆汉语的发展与变革》(台湾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5 年 6 月初版)就是以新时期内的词汇、语法变异现象为研究对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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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明. “VO+N”与语义、结构的兼容与冲突——汉语动宾组合带宾语结构中的语义问题. 汉语学习, 2001(1). ↩︎